词条 | 横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横县人民法院座落在 “中国茉莉之乡”的横县,辖区人口115万多人,是全市法院系统管辖人口最多的基层法院。该院每年审结、执结各类案件约2400件。全院设12个职能部门和3个人民法庭,1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调研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3个人民法庭分别是百合、校椅、峦城人民法庭。目前该院三个法庭已全部经高院验收合格,符合“五化”法庭标准,“五化”法庭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2006年7月该院实现整体搬迁。新址共投资1195万元,占地面积24454平方米(约36亩),建筑面积7351平方米。现有在职干警109名,中层以上干部(含部门正副职)41人,法官(审判员、助审员以上)63人,法官占全院人数58%,书记员34人,法警22人(其中聘用法警10人)。全院共有研究生5人,占全院人数4.6%,本科生92人,占全院人数84.4%,大专生12人,占总人数11%。 一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该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建设现代化法院为目标,以抓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抓案件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司法为民为宗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由于工作成绩出色,该院先后被最高法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8年11月朱和建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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