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释义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该意见于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由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妇儿工委和市妇联联合发布。 一、认清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一)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十五”期间,我市幼儿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幼儿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但应当看到,我市幼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个别地方对发展幼儿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将公办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改革和完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幼儿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二)从现在起到2010年,我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种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有2所政府举办的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有1-2所乡(镇)政府举办的中心幼儿园;全市建设30所左右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0所左右的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城镇地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90%以上,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35%以上;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80%,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落实“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积极扶持农村地区的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园长、教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所辖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筹措经费,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服务;负责办好1-2个幼儿托管点,解决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园的问题。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组织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组织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各级政府都有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指导家庭幼儿教育的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各自职能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各类幼儿园的检查、评估、评优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奖惩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幼儿园的园长和教师管理;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要切实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推动所辖乡镇举办并办好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要负责对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 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提高办学效益。? 发改委负责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事业经费开支的制度和规定,保障政策性经费到位。? 劳动保障部门在研究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要统筹研究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城市幼儿教师办理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规划部门在审定城镇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的过程中,应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幼儿教育机构,要交付当地政府统筹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幼儿园的用途。幼儿园改扩建、新建,执行中小学校缴费标准,不得向幼儿园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卫生部门要督促幼儿园制定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负责监督各类托幼园所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保健医生和餐饮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指导。? 公安部门要根据国家内保条例,依法指导督促幼儿园配强保卫人员,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切实维护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检查。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管理,特别要严格幼儿园园车的年审和管理。对非法的园车要坚决清理。? 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支持和指导幼儿园(托管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公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要给予照顾,有关费用予以减免。幼儿园(托管点)的公用事业费(水、电、房租费用等),执行中小学校缴费标准。?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妇儿工委要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托管点)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发挥城镇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综合协调、动员并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规范公办幼儿园改制行为。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已出售的要限期收回。公办幼儿园转制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用于发展幼教事业。? (二)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实现办园主体多元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园行为,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 (三)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企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要由政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既有利于幼儿教育发展,又有利于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办法。企事业单位转制后,可以继续举办幼儿园,也可将企事业单位办园资产整体无偿划拨,移交所在社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要通过实施联办、承办、国有民办等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实施办园体制改革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育、教育质量不下降,广大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幼儿园。县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取缔非法举办的幼儿园。? 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幼儿园要保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幼儿园食堂要达到餐饮业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五)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托管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更不得把入学前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 四、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的教育模式,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延伸,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幼儿园(托管点)教育教学的随意性和“小学化”现象。要尊重儿童的人格,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教育部门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 (二)幼儿园要建立与幼儿园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园本教研、园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要鼓励教师立足保育、教育实践,积极投身教研教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幼儿园(托管点)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充分利用幼儿园(托管点)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实施示范性幼儿园建设规划。示范性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等级的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并定期对示范性幼儿园进行指导、评估和审验,确保其发挥示范性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要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 (五)示范性幼儿园要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成为当地幼儿教育的“师资培训基地、教育研究基地和教育科学实验基地”。要加强对农村、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示范性幼儿园要参与本地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做好保育、教育业务管理工作,形成以省、市、区、县(市)各级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托管点)的指导和服务网络。? 五、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各级政府要制定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教师培训要设立专项经费。要加强幼儿教育培养、培训机构的建设,到2007年,全市幼儿教师全部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做到五年一轮训,将幼儿教育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鼓励幼儿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进行自我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培养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在培养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各类评优、评先、评职称工作等方面要切实将幼儿教师纳入基础教育系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 (二)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要抓住农村小学教师富余的机遇,选拔一批具备弹唱跳画等技能技巧的教师经过培训充实到农村幼师队伍。要妥善解决好学历及素质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予以清退的幼儿教师的问题。? (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采取合同管理。幼儿园(托管点)的举办单位和举办者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聘用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管。? 六、加强对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组织领导(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当地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把幼儿教育工作作为各级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安排幼儿教育专项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教研活动的开展、支持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安排公办幼儿园的发展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等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扶持和发展农村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对街(镇)投资建设幼儿园要给予经费支持与奖励。幼儿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积极筹措并安排发展幼儿教育的经费。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三)要建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卫生、民政、公安、妇联、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特别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为确保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对幼儿园的各项检查、抽样或评估等工作,由教育部门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教育部门的协调下进行,且不得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各职能部门针对幼儿园评优评先,评比范围必须是经教育部门认可并颁发办园许可证的单位。? (四)建立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市人民政府制定幼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待遇、幼儿教育质量等列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对幼儿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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