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菏泽县 |
释义 | 清雍正二年(1724年)曹州升为直隶州,十三年(1735年)曹州直隶州又升为曹州府,以原州治所在地置菏泽县以为府治。 1913年菏泽县属岱南道(翌年更名济宁道)。1925年属曹濮道。1928年废道,直隶于省。 1936年属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6年1月28日于菏泽城区置菏泽市,直属冀鲁豫行政区, 冀鲁豫行政公署驻此,同年11月撤销。 1949年8月,菏泽县属新设的平原省菏泽专区。 同年3月原属菏泽县的菏泽城关区升为县级,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 同年8月冀鲁豫行政区撤销,直属平原省菏泽专区,为专署驻地,至1953年8月改为菏泽城关镇,属菏泽县。1952年11月菏泽县随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1958年12月菏泽专区撤销,改属济宁专区。1959年7月复置菏泽专区(1967年改称菏泽地区) ,菏泽县仍为专署驻地。1960年1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1963年3月撤市复县。1983年8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 2000年6月23日,撤销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菏泽市设立牡丹区,以原县级菏泽市的行政区域为牡丹区的行政区域。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