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 |
释义 | 基本情况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建制。设支队长、副支队长、主任科员各1名。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征收稽查科、环境信访与事故调查科4个科室。 工作职责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负责辖区内企业排污核定及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区环境监察大队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全市环境工作的稽查和考核,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受理环境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来信来访;承办主管部门的信访批转件;依照市环保局委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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