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宇,男,汉族,1956年12生,甘肃玉门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1974年10月至1980年10月,玉门市玉门镇公社水管站、广播站工作;
1980年11月至1984年12月,玉门市玉门镇公社党委工作;
1985年1月至1987年3月,玉门市纪委工作;
1987年4月至1988年11月,玉门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
1988年11月至1992年1月,玉门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2月至1993年3月,玉门市纪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1993年4月至1994年7月,玉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1994年8月至1998年7月,玉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玉门市委办公室主任;
1999年11月至2000年10月,玉门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2年11月,金塔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金塔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2007年12月至今,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