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单据简称海运单据。具体可分为海运提单、电子提单和海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同时,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货物收据。
(2)物权凭证。
(3)运输契约的证明。
电子提单(e-B/L)是一种利用EDI系统对海运途中的货物支配权进行转让的程序。
海运单(sea waybill,Ocean waybill)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因此,它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