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度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琼教师〔2010〕35号 琼海市、万宁市教育局,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组织实施“2009—2011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2010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由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筹指导,琼海市、万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中小学校长,参加实施我省2010年度“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选派条件(一)2010年度项目培训对象为每个项目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校长(含副职)与小学校长(含副职)各50名,全省共200人。 (二)选派条件:具备上网条件与网上交流能力,能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二、目标任务本次远程培训,是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性培训。具体目标如下: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新时期基础教育形势与任务,以及学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利用“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中小学校长培训平台”,通过视频课程、自学、网上班级研讨交流、答疑辅导、作业和研修成果等远程培训环节,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校长的能力素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通过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升我省中小学校长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工作与交流的能力,探索中小学校长在职培训和终身学习的新模式。 (三)通过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组建一支远程培训的专家团队。 三、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为6月至8月期间,具体实施方案及开班时间详见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项目专题网站的通知。 四、组织与管理(一)省级管理指导团队 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本次项目远程培训的省级统筹指导、考核评估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遴选1-2名教育管理专家学者、10-20名专家型或优秀的中小学校长、项目市班主任和教师、省级干训负责人组成省级管理指导团队。省级管理指导团队主要职责包括: 1、为我省的远程培训提供指导性意见; 2、总结、提升专家团队中各位优秀中小学校长们的办学经验和办学理念,从而生成我省管理指导团队的培训资源,在远程培训中发挥作用; 3、在各项目市利用中小学校长平台实施远程培训过程中,指导学员学习,进行专家答疑,组织和参与学员网上研讨交流; 4、结合我省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主要关注点,为学员拟定远程培训作业题,指导学员结合工作实际完成研修成果,并根据学员的作业和研修成果提供咨询或调研报告。 (二)市级管理指导团队 1、市级管理团队 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确定项目总负责人1名,统筹本市的项目培训工作。项目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关班级组织、培训过程管理、研讨交流、考核登记、收集培训图片文字信息以及做好本项目实施总结等项工作。 各项目市每班选任班主任1名,组成市级管理团队,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向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上报本项目市管理团队、教学团队相关人员信息; (2)确定本市参训学员名单; (3)对本市学员进行分班,确定各班班长,并将分班学员登记表上报项目省; (4)定期(每半个月)向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提交本项目市远程培训工作简报、阶段性培训工作总结及培训的相关视频、图片信息; (5)负责本项目市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同项目办技术保障小组或我省技术人员解决培训中的技术问题。 2、市级辅导团队 市级教学辅导团队由各项目市遴选计算机水平良好、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本地专家、干训教师担任。各项目市每班设置1名辅导教师,负责本项目市的学员作业、研修成果的评阅辅导工作;监督、检查本班学习进度与学习情况,随时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编辑班级简报、简讯;在学习过程中为学员提供各种帮助服务。 3、班长团队 各项目市每班设置1名班长,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发布班级公告;保持与班主任、辅导教师的及时顺畅沟通,帮助解决学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按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本班学员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并撰写“班级专题研讨报告”;协助班主任编辑班级简报、简讯;为本班学员提供其他各种服务。 五、政策支持(一)对于参加本项目远程培训的我省学员,基地脱产培训按每天记继续教育学分2学分,自主网上培训按每学时计算继续教育学分0.1学分;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其培训学时计入在职校长提高培训学时数。 (二)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资助,教育部将对我省项目市给予部分培训经费支持,按每50人组班、每班4000元的标准通过我厅拨至项目市;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套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本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培训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精心组织管理,及时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向受训校长收费。 (三)项目市要在项目实施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指导、实施总结以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到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王月英,联系电话: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09—2011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2010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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