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目】不平而鸣
【读 音】bù píng ér míng
【释 义】平:公平;鸣:发出声音。指人或事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
【出 处】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示 例】明·瞿佑《剪灯新话·令狐生冥梦录》:“偶以不平而鸣,遽获多言之咎。”
【用 法】作谓语、定语、分句;用于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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