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并指导各区、县(市)"一站式"行政服务工作。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1日,办公面积3200平方米,入驻部门47个,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242项,设置窗口87个,窗口工作人员157人,均由各部门选派。 中心以"热情、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以"一流环境、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队伍"为目标,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便捷、优质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制、明确答复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事项相关收费由一个窗口统一收取管理。为提高中心办事效率,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制,行政审批过程实行网络化管理。所有事项做到内容、程序、条件(申请材料)、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 为加快我市招商引资步伐、创造宽松经济发展环境,中心积极推行大项目绿色通道制、直通车制,企业预备期制、告知承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中心是联系群众的纽带、行政服务的平台和政府形象的窗口,以"宁可自己辛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为服务理念,力争打造"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和"诚信工程",为建立"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综合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部门 具体职责: 1、负责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其它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及各处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安排、统计、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 2、负责中心领导班子、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工作。 3、负责中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工作。 4、负责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中心新闻稿的起草、审核及简报编发等文字综合工作。 6、负责中心内外事务安排、接待和有关事项的联系工作。 7、负责中心公文的收发、登记、拟办、运转、协办、催办和处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使用中心的印章、介绍信工作。 9、负责中心的各类文件的清缴、立卷、存档及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心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文明建设,以及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11、负责中心机关处室和处级以下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 12、负责中心机关目标管理和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13、负责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及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工作 14、负责中心的组织、人事、财务、劳资等工作。 15、负责中心办公楼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 17、负责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标准:会务准备工作充分,会议决定事项办结率达到98%;各项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文稿起草、审核符合政策,观点正确,全年编辑政务信息不少于40期;文书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及时、准确、公正、公开;工资、福利等工作,做到及时协调办理,满意率达到95%;政治学习、思想工作实效性、针对性强;党务工作经常、及时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后勤服务工作有创新,工作人员满意率达到95%;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电器、交通、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保证办公大楼正常秩序;办公环境做到舒适、整洁。 管理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和指导部门。 具体职责: 1、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进行规划、布局,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查、轮换、管理及考评工作。 2、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进驻中心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3、负责对社会监督员进行联系、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各窗口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对入驻中心的各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检查督办工作 6、负责联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各部门现场办公及现场勘查工作。 8、负责中心实施“绿色通道”和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和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工作。 9、负责中心与窗口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 10、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中心网页的建设、管理和网络运行、网络服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做到窗口规划布局合理,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井然有序,人员档案齐全,考核及时、准确、公正、公开、公平、日有公示,月有考核,季有评比。 2、做到接待热情、记录详实、依法查处、及时报告、反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做到档案健全,经常组织活动,及时收集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做到指导及时,协调有力,优质服务,便民利企。 5、做到依法确定、科学安排、检查及时、协调合理、效果明显。 6、做到严格依照联办流程运行,经常循序检查,及时纠正中间梗阻,保障并联流程顺畅。 7、做到组织严密,协调得力,工作靠前无差错、无遗漏。 8、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完备,手续健全,件件有领导签字,工作有记录,登记造册。 9、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联系多、沟通好、及时总结宣传。 10、中心网络运行正常,安全无事故,网页及时更新,图文并茂,管理监督严格,服务热情周到 11、做到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不拖拉、不推诿,卓有成效。 协调指导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指导部门 具体职责是: 1、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与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相关的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文件。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的综合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落实工作。 3、负责市直各部门办事大厅及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及业务的指导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情况。 4、组织市直各部门办事大厅及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政策措施及管理方法,参与指导和组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 5、负责中心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有价值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可行性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材料。 6、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7、组织市直各部门办事大厅及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评比竞赛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指导各部门办事大厅、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推动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区、县、(市)在短时间内建设到位,发挥作用;逐步扩大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和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定期检查,指导到位,督促及时;定期研究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审批程序,使之更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及时总结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到数字准确、事例详实,反映的情况准确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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