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过桥签证 |
释义 | 过桥签证是一种临时的非实体签证,允许持有人在澳洲停留一定的时间。过桥签证使签证到期的人不至于成为非法居民。有7类过桥签证。 · 过桥签证A(BVA):现持有实体签证者申请了一新的实体签证(或申请签证复议或法庭起诉); · 过桥签证B(BVB):如果过桥签证A持有者或申请者想到海外旅行,将给予过桥签证B; · 过桥签证C(BVC): 适合非法居留人士主动地递交实体签证申请(或者签证复议或法庭起诉); · 过桥签证D(BVD):包括2类,一种(040)是针对非法居留(或即将变为非法居留)人士,递交了无效签证申请,但是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有效申请;第二种(041)是针对主动自首的非法居留人士或被查出非法居留但是尚没有获得面审机会的人士; · 过桥签证E(BVE):分2类,一种是(050)针对被查出的非法人士、BVE持有人正在申请签证或上诉、或者正安排离开澳洲的人士;第二种(051)是针对未能通关或逃避通关(如非法船民)的人士; · 过桥签证F(BVF):针对被警察宣布与人口走私或欺诈招工有关的人士; · 过桥签证R(RPBV):针对那些在拘押中心但是遣送回去还有困难的人士。 如何申请过桥签证呢?通常有3种类型: · 申请实体签证时就被认为同时也申请了一种过桥签证。通常适合于BVA和 BVC,以及一些 BE情况; · 接受移民部的要求申请一种过桥签证,适合于RPBV和 BVF; · 缴纳费用和递交表格专门申请一种过桥签证,如BVB 、BVD 和BVF,以及一些情况下的 BVA、 BVC和 BV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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