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桂林市博览事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桂林市博览事务局是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培育、发展、规范桂林会展市场,保障桂林会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行业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桂林会展业战略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的目标、空间布局、产品体系、发展措施等重大问题; (三)整合桂林会展资源,培育桂林会展市场,提高桂林会展经济的产业化水平; (四)加强桂林会展的行业管理,研究、制订桂林会展行业运行的规范政策,加强桂林会展市场监管,促进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五)研究、制定桂林会展业发展的奖励政策、市场准入政策、公共服务政策、宣传促销政策,做大做强桂林会展产业,拉动桂林第三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六)加快桂林会展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会展环境和条件; (七)建立桂林会展发展的协调机构,解决会展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八)创建桂林会展品牌,每年定期举办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品牌活动,并研究、制定品牌活动的持续运行机制; (九)加强营销策划,不定期举办、承办大中型的国际、国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高层论坛、国际性会议、国际体育比赛活动、大型庆典等活动,拓展桂林会展市场的发展; (十)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辐射作用,力争在桂林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专题展及召开分议题高端会议; (十一)加强桂林会展业的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提高桂林作为会展目的地城市的知名度; (十二)指导各县(区)举办各种有影响力的大型节庆活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一)综合协调科 1、负责展会活动的总体方案策划; 2、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局内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 3、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统筹协调各内部工作部门,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完成会展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 6、研究、制订市场运行的战略规划及政策; 7、起草重要讲话文稿及文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招商招展科 1、负责统筹展商招展工作,制定会展活动招商工作方案; 2、联络、协调各参展参会客商,负责展位确认和展位设置; 3、邀请、联络重要嘉宾,并协助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4、安排重要嘉宾的会见、会谈活动,负责外事、礼宾、翻译工作; 5、制定各参展参会客商的服务方案; 6、开发桂林会展网络营销系统,建立桂林会展网,并负责网站的日常信息更新和运行;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市场开发科 1、整合桂林会展资源,培育桂林会展市场; 2、加强营销策划,建立会展资料库和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会展业的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 4、展会、活动前期宣传,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编印展会活动资料; 5、负责广告经营、各类赞助的管理,联系、协助媒体,做好报道工作; 6、负责会展市场的营销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展览管理科 1、加强会展市场监管,促进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建立会展发展的协调机构,解决发展会展经济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会展活动的具体实施,统筹管理展务工作,做好展会活动现场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会展、活动的现场布置,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展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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