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市萝岗区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释义 | 广州市萝岗区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的主管部门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上受广州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属广州市医药行业一家社团机构。按照“自愿发起、自筹经费、自聘人员”的原则,实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的架构,体现专业性的特点。 协会将以“积极服务会员、推动产业发展、加强行业规范、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在工作上拓宽服务会员的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尤其是通过开展行业培训、市场信息发布、产品展销推介、对外经贸交流、技术标准制订、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为会员服务;通过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构建公共信息平台、拓展市场、树立企业品牌、开展技术交流等方式,有效地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开展行业诚信经营活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严肃处罚违规违约会员,增强了会员的约束力,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政府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医药行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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