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市工商局白云分局 |
释义 | 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二)核准各类市场主体资格,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四)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查处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中的走私贩私行为、假冒伪劣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五)监督管理辖区内经济合同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的其他合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案件,管理动产抵押的登记,监督拍卖行为。 (六)对辖区内注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和管理商标印制。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七)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对在辖区登记企业的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初审,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八)监督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参与有关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制订和规划,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九)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十)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工商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市工商局白云分局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分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分局公文处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行政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调研、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督办、统计、接待、基建、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财产、装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制定分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负责汇总、编报分局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分局收支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分局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分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分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培训及普法工作。 (四)注册科 负责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企业注册登记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合署办公) 负责对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负责对辖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负责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科、牲畜屠宰管理科(合署办公) 按权限对辖区各类市场进行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按权限对辖区内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管理;组织协调对市场进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协调对辖区内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负责本区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七)合同管理科(挂广州市白云区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牌子) 组织实施《合同法》;负责指导辖区内合同的订立并监督其履行;调解合同纠纷;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对拍卖企业实施的拍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针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开展以“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建立企业信用活动;指导合同管理协会工作。 (八)商标广告管理科 组织实施《商标法》、《广告法》;对商标侵权、假冒和非法印制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与保护商标专用权有关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监督企业正确使用商标;按权限对在辖区内的招牌广告进行登记管理;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九)经济检查科 组织监督检查本辖区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开展查处垄断等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非法传销、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负责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有关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食品安全流动监测工作;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指导本区消费者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 (十一)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负责起草党务综合性文件;负责党委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局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干部录用、考核、任免、调配、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奖惩和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领导本分局工、青、妇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监察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风党纪、廉政教育;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查处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文化生活。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