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播影视编导专业 |
释义 | 专业概况广播影视编导(代码:050424S)属于文学大类,艺术类。 培养目标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良好的广播影视编导素质和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能力,掌握影视编导的经营特点和运行规律,善于分析国内外影视产业的发展趋势,具备现代影视的创新思维和策划能力,以及现代管理、经济和法律的基础知识,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策划、创意、创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通过学习,可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的技术发展的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主要课程影视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编剧学、影视脚本创作、导演基础、影视心理学、摄像、新闻写作、影评学、影视心理学、灯光照明、古代文学、近现代文学、中外文学、非线性编辑、3D、AE、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本专业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了课程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毕业实习20周,毕业实习结束后要求交回毕业实习作业和毕业实习鉴定。 相近专业音乐学050401、音乐表演050403、美术学050406、舞蹈编导050410、戏剧学050411、表演050412、导演050413、戏剧影视文学05041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摄影050416、录音艺术050417、播音与主持艺术050419*、照明艺术050426S等。 开设院校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吉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四川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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