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长寿县人民检察院随之成立(现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截至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有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监察科、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共11个部门;有正式在编干警81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72人,研究生以上14人,通过司法考试25人。 中文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检查长:梁经顺(2012年在任) 副检察长:杨俊强、余伟、王义尧 政治处主任:余正华(2012年在任) 纪检组长:邹楚蕾(2012年在任) 职侦局长:袁刚(2012年在任) 机构简介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原为长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遵循“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素质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库区领先、全市一流”的工作方向,不断加强检察业务、队伍素质和信息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本地区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获得重庆市市级文明单位、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集体荣誉60余项;获得省级十佳侦查员、首届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尖兵”等个人荣誉100余项。 设有11个部门:(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监察科、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现有正式在编干警81人,大学本科以上72人,研究生以上14人,通过司法考试25人。 内设机构办公室 贵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院文件起草、审核;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装备、检察技术、检察统计、检察档案、机要保密、警务管理、对外接待等工作。 政治处 主管全院检察机关政治工作,负责院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院机关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负责院机关党建工作及争先创优、表彰奖励、宣传工作;负责院机关的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和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 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 公诉科 负责对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职务犯罪侦察局 负责立案侦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经济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 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和日常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本辖区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本辖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对全区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办理;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 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分析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对本院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监察科 负责对全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现任领导检察长:梁经顺(2012年在任) 副检察长:杨俊强(2012年在任) 副检察长:余伟(2012年在任) 副检察长:王义尧(2012年在任) 政治处主任:余正华(2012换届) 纪检组长:邹楚蕾(2012换届) 职侦局长:袁刚(2012换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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