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进一步推进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
释义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0〕26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以来,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号召,结合各自的特点与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拓展创新了诸如健身操、武术拳操、跳绳踢毽、阳光伙伴集体跑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群体活动项目,推广了如“人人运动、学会游泳”、“人手一绳一毽”、“冬季课间集体跑”、“学校体育场地节假日开放”等成功经验。经过几年的坚持,本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已经形成了浓厚的氛围,并逐步形成了自身的阳光体育运动特色品牌,对培养学生健身兴趣、养成学生锻炼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带来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对照中央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有关要求,当前本市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中还存在不少薄弱之处,如部分阳光体育的活动内容缺乏创新变化,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够;阳光体育活动的参与者仍大多集中在运动员或体育积极分子身上,阳光体育的普及面有待提高;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存在忽冷忽热的现象,持续、均衡地常态化运作显得不够。另外,各学校以及各地区的阳光体育开展的不平衡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实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总体得到好转”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市教育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启动之年,又逢中国上海世博会召开,为推进2010年本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从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级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统筹协调,制定好总体规划,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二、要突出世博主题,掀起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高潮。要抓住世博会在上海举办的大好时机,以“创新实践,阳光世博”为行动号召,在世博之年掀起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创新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学校特点的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特别倡导开展集体性的健身展示项目,创新方式与方法,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健身热情,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互助精神。 三、要面向全体学生,广泛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按照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方向与要求,实现重心下移,立足校园,上下呼应,整体联动,发动组织全体学生人人参与阳光体育。今年要重点倡导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层面的小型多样、灵活易行的群体活动。 四、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时间。要严格执行我委有关课程开设的规定,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的时数,各区县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专项督导等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落实到位。要倡导与推广卢湾等区的每周半天“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日”的模式,确保全区性全校性大型活动得到统一组织,确保学生活动时间得到落实。 五、要结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测试数据的记录、汇总、上报工作,根据不同学段、年级、性别学生的生理、心理规律与特征,拓展创设阳光体育运动活动项目与内容。 六、要继续积极组织与参与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是本市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载体,2010年,市大联赛组委会将继续举办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并对以下事项作适当调整: (一)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技类项目将与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及选拔全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参赛队伍结合,不重复设置以学校运动队为参赛对象的体育比赛。 (二)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群体类项目分为必报和自选两类。由各区县、学校根据自己的地域传统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参加。 (三)今年大联赛的活动时段实行公历年制,市级竞赛分上半年、下半年和暑寒假三个时段进行,尽量避免过度集中,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年。 (四)今年将创新开展“千校万班”乒乓赛和跳绳踢毽两项活动,要求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广泛组织开展,在此基础上,选拔产生各年级的班级优胜队参加区县级和市级比赛。高校组部分项目同样由学校选拔产生的院系优胜队参加市级比赛。 (五)大联赛组委会将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优秀节目展示和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以及暑期“与世博同行——阳光体育嘉年华”系列趣味展示活动和阳光体育夏令营等活动。 (六)大联赛组委会将组织开展2007—2010年度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并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优秀组织奖、优秀赛区奖,以及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优秀节目展示和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另发通知)。 七、要加强联络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学校、区县、市级的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机构要加强相互间的情况联系和信息沟通,要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充分运用网络,及时将采集编写的简报、报表以及各种音像资料等报送有关单位与部门,要依靠自身力量和社会支持,加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在校园以及社会层面扩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体卫艺科处,联系人:柏丹,联系电话:略。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体育部,联系人:吕洁,联系电话: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共 青 团 上 海 市 委 员 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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