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博兴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博兴县国税局现有在职干部116人,下设5个基层税务分局、8个机关科室、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和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担负着全县2386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3户,小规模纳税人343户,个体工商户1784户,2009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83428万元。 主要职责博兴县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滨州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家税务分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李宝广,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山东无棣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本科毕业。 1989年7月至1994年8月在滨州地区税务局工作。1994年8月起在滨州地区国家税务局先后任科员、流转税科副科长、所得税科副科长、涉外科副科长兼市区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局长。2001年4月起先后任滨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起任邹平县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10起至今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博兴县国税局的全面工作。 贾瑞刚,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山东广饶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专科毕业。 1981年7月至1983年12月在博兴县财政局工作。1983年12月起先后任博兴县税务局农税股副股长、税政股股长。1994年9月起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12月起至今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税政管理科、税源管理科。 马光兴,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山东博兴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曲阜师范大学专科毕业。 1974年12月至1987年12月在部队先后任班长、技术员、副连职技术员、连长。1987年12月起先后任博兴县税务局税检室书记员、副主任、城关税务所所长。1994年8月起任博兴县国税局稽征处主任。1995年11月起先后任博兴县国税局县直征收分局局长、直属分局局长、博兴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直属分局局长。1999年2月起至今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挂职惠民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计统科、稽查局。 刘洪信,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山东博兴人,1984年5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本科毕业。 1984年5月至1987年12月在淄博市金岭铁矿工作。1987年12月起先后在博兴县税务局湖滨税务所、稽查队、税政股、办公室工作。1994年8月起先后任博兴县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征管科科长。1999年2月起先后任博兴县国税局陈户分局局长、稽查局局长。2002年2月起至今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心中心。 张群,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山东高青人,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本科毕业。 1979年9月至1982年3月在济南陆军学校学习。1982年3月起在部队先后任见习排长、连副指导员、副连长。1988年10月起先后在博兴县税务局监察股、稽查队工作。1995年1月起先后任博兴县国税局政工科副科长、陈户分局副局长、兴福税务所副所长、城区分局副局长。2002年7月起先后任博兴县国税局副主任科员兼城区分局副局长、兴福税务分局局长。2006年10月起至今任博兴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税政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提前离岗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税源管理工作的管理、指导与协调;负责对特殊行业、特殊税种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等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内设综合股、检查执行一、二、三股。 (三)派驻机构1、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城区和博兴镇范围内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内设综合股、税源管理一、二、三股。 2、开发区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重点税源和开发区范围内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所辖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陈户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特殊行业和陈户镇范围内所辖税源、京博工业园内企业的监控管理工作,对所辖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纯化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纯化镇、吕艺镇、乔庄镇、蔡寨镇、庞家镇范围内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兴福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兴福镇、曹王镇、店子镇、湖滨镇、寨郝镇范围内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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