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葛笃 |
释义 | 葛笃(M.Gaudeaux 1833~?) 法国人。1852年1月作为见习领事进入外交界。1855年随敏体尼出使暹罗。1859年5月在法国驻伦敦总领事馆任职。1861年8月负责驻路易港领事馆,同时升为二等领事。1861年初在桑给巴尔任职。半年后调职香港。1864年8月获荣誉勋位团骑士级勋位。11月任驻美国新奥尔良领事。1866年升为一等领事。1872年5月负责驻上海总领事馆,次年6月任驻上海总领事。任内与上海道台沈秉成商议禁绝法租界烟馆女堂倌。1874年5月3日发生第一次四明公所事件,西人开枪毙伤华人7名。葛笃因当时并无法军在沪,请美国水兵守卫领事馆。事后清政府向法方赔款37650两,葛笃于其中提取7000两作为罹难华人的抚恤费用。1875年4月告假回国,1876年2月回任。任内竭力主张法租界与英美租界合并。1877年1月获荣誉勋位团军官级勋位。1878年代理驻埃及总领事。1879年任驻意大利那不勒斯总领事。同年底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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