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州大学学生毕业设计守则 |
释义 | 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工作,以便指导和考察。 二、严格遵守校、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设计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四、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3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五、要求独立完成任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凡袭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不准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六、不准在规定的工作场所放录音,打扑克、跳舞等活动以及用电炉煮东西吃等行为,违反以上规定两次者,毕业设计成绩降一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场所由学生轮流值日,以保持整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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