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凤泉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凤泉区法院组建于1982年10月15日,原名新乡市北站区人民法院,因行政区划的调整,于2004年更名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53人,内部设有13个职能部门,派出法庭1个,年审执各类案件800余件。凤泉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凤泉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新乡市“公正执法树形象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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