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烽火营水师 |
释义 | 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以闽安右营改设烽火营,驻三沙海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移驻秦屿,设参将、守备各1员,千总2员、把总4员、步战守兵912人,战船13只。乾隆四年(1739年)置福鼎县后,烽火营仅巡防霞浦外海,设参将、守备各1员,战哨船4只,兵240人;分防烽火汛战船1只,兵16人,兼辖小嵛山烟墩望兵6人;分防三沙汛千总、外委各1员,战哨船3只,兵9人,兼辖五澳烟墩望兵6人;分防斗米汛千总、外委各1员,战哨船2只,兵80人,兼辖斗米烟墩望兵3人。 嘉庆七年(1802年),又以福宁镇标左营改设水师左营,驻三沙海口,设游击、守备各2员、千总1员,把总、外委、额外各4员,战守兵757人,大艇3艘,“福得胜”舰3艘,一、二、三等龙艚3艘,巡洋座驾船1艘,大小炮260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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