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2002年12月份,直属于滨州市国家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中共党员10人。下设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共4个业务科室,担负着开发区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及市级金融保险、邮政电信企业等600多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成立以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先后获得省“青年文明号”、省“文明机关”、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连年被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机构设置综合科一、受理应由国税机关管理的内、外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户处理及违章处理。 二、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包括领用存管理、发票的代开以及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的核定管理。 三、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福利企业认定、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格的申请,并进行资料审核。 四、负责所辖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的发行、销项数据采集、进项发票的认证、金税工程数据的传输等业务; 五、受理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 六、审核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进行票表比对; 七、开具税收缴款书及其他完税证明并负责解缴入库; 八、受理“免抵退”、“福利企业退税”、 “超税负返”、“所得税报批项目”等涉税事项。 九、受理纳税人报送行政许可资料和其他在服务大厅办理涉税事项。 十、受理纳税人各类涉税事宜的政策法规咨询。 税源管理一科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日常巡查监控,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国税登记业户(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督促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杜绝税收流失。 二、采集个体业户经营信息,核定、调整税额。 三、负责纳税人日常监控和信息采集,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为税收管理提供依据。 四、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审核。 五、监控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发票使用开具情况。 六、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分析,对疑点问题进行监控审核,提升税收管理质量。 七、提供税收辅导和政策宣传,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源管理二科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日常巡查监控,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国税登记业户(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利息所得税的纳税人),督促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杜绝税收流失。 二、采集未建帐及帐务处理不健全企业(不含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的经营信息,核定、调整企业所得税额。 三、负责纳税人日常监控和信息采集,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为税收管理提供依据。 四、负责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检查工作。 五、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分析,对疑点问题进行监控和实地审查,提升税收管理质量。 七、负责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的监控管理。 八、提升税收辅导和政策宣传,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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