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芳蒂人 |
释义 | 芳蒂人 Fanti 亦作Fante。 居住在阿克拉(Accra)和塞康第-塔科拉迪(Sekondi-Takoradi)之间的迦纳南海岸。语言属尼日-刚果语系克瓦(Kwa)语支的阿坎(Akan)方言。据口头传说,芳蒂人在17世纪自现今阿善提地区西北部的泰奇曼迁到沿海;曾建立几个自治王国,後来加入芳蒂联邦。种植薯蓣、木薯、芋头、大蕉;经济作物有可可、棕榈油及木材;捕渔业也占很大比重。他们居住在由若干房间环绕一有墙的庭院的大院中。夫妻婚後继续生活在自己家中为惯常现象。芳蒂人的每户由与男方或者女方有关系的亲属组成。双重家系体制并存。母系血统决定其氏族及地方家系成员资格。每一家系都有一礼仪座,其上供奉重要祖灵,敬祖是芳蒂人宗教活动的主要特色。父系血统支配其精神品质的继承,决定其军事组织「阿萨弗」的成员资格。效忠军事组织重於对母系的忠诚。阿萨弗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是政治作用,它可成为平民表达政治观点及批评酋长的中介机构;二是社会作用,它原是劳动合作单位,也是其成员各项权利的保护者;三是宗教作用,见於葬礼及国家仪典;最後是军事作用,它一直是国家的主要保卫单位。各芳蒂人国家的首脑是最高酋长,出身於王族,其下设若干酋长及副酋长。诸酋长及阿萨弗诸代表都是最高酋长的顾问人员。各芳蒂人国家从未统一於某一酋长之下;各自为政,只是在战争时期才组成联盟。传统宗教信仰包括一最高的造物主和由他授予神权的众神。多数芳蒂人现已是基督教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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