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断针管理 |
释义 | 工厂断针管理政策V1.2一、总则:1. 制定目的: 1.1 保证利器不会误包在产品中,避免使用者(消费者)受到伤害。 1.2 避免客户利器投诉,维护公司形象声誉,保证公司运作安全并保障员工操作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部门。 3. 权责单位: 3.1 品管组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与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4. 管理单位: 4.1 品管组为本办法之总公司管理单位。 二、内容1. 定义 1.1 利器:制造过程中所有的美工刀、车针、镊子、剪刀等以及其它金属尖锐物等统称为利器。 2. 职责 2.1 由仓库发料人员(仓管员)、生产科长、车间利器管理员、各班组长负责实施、品管组长负责稽核。 3. 程序 3.1 利器发放及领取 A. 利器由使用单位请购;利器统一由采购购买,仓库统一发放; B. 各部门要按实际需要请购需用利器品种、数量,呈至经(副)理级以上人员批准,方能进行采购; C. 利器损坏须由各组组长:凭《部门利器记录表》(附件二)并经QC确认及品管组长批准方可以实际数量到仓库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不予发放(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人核准)。各组组长再将从仓库领用的利器交由使用人签收领用。 D. 因增加人数、车间需增加利器数量时,须申报经(副)理以上人员批准及QC确认。 E. 下班时组长收回当天发放利器并检查是否完整齐全,确认无误后存放于工具柜。 F. 各组组长在收到组员交回的利器时,应清点各组交回的利器数量与《部门利器收发记录表》(表二)中的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存放于工具柜。 G. 每个工厂应有一份《利器清单》(附件三),记录利器进仓额数量以及每种利器仓贮、损坏情况。 3.2 利器使用与使用方法: A. 工厂使用之利器均为本厂统一购买; B. 在工厂任何场所、岗位上不许有刀片、易折断的界刀。禁止使用此类利器(附录七) C. 所有工厂员工使用的利器必须放于指定位置,防止利器遗失; 3.3 利器遗失或损坏后措施; A. 车间员工在操作时发现利器损坏应立即寻找、收集齐全后交QC确认并由组长签核后以旧换新: B. 若员工寻找利器后发现遗失:应立即上报组长 C. 在寻找失去利器(或被折断的部分)的同时,应通知QC对受涉及或怀疑的产品予以隔离直至找到为止,如无法找回,则受涉及物品要100%经过金属探测,如为金属配件产品须100%检查,且清扫现场并知会本公司最高主管。 D. 丢失、损坏和利器应记录于《部门利器记录表》(附件二)。 E. 品管组监督生产部门的利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应每天不定时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记录于《利器巡查报告表》(附件四)。 三、附件:(点击下载)1.《利器管制流程图》 2.《部门利器记录表》 3.《利器清单》 4.《利器巡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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