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独至香山忆谢学士 |
释义 | 作品信息【名称】《独至香山忆谢学士》 【年代】北宋 【作者】欧阳修 【体裁】诗词 作品原文伊水弄春沙,山临水上斜。 曾为谢公客,◇入梵王家。 阴涧初生草,春岩自落花。 却寻题石处,岁月已堪嗟。 作者简介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欧阳修自称庐陵人,因为吉州原属庐陵郡。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县)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 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 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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