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鹏武 |
释义 | (1914—1949),原名丁世忠,阳和乡人。1930年,在岳池中学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丁与左叟、左国诗等10多名同学组织“读书会”,团结进步学生,反对国家主义派。1932年3月,丁鹏武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他积极从事革命活动,被学校开除。 同年,地下党员廖玉壁组织川北赤卫军,在渠河东谭家桥、高家桥、大石桥设联络点。丁鹏武、刘孝明、雷和清负责大石桥点,丁具体抓购买枪支弹药和改造土匪的工作。1933年春,中共河东地区支部成立,丁作支部交通员。与进步教师向绍玉结婚后,丁变卖部分私田作为党的活动经费,引起乡长王陶臣的注意,千方百计要抓捕他。丁转移到顺庆(今南充)、成都、重庆、贵州、武汉、上海等地,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丁鹏武与同乡张镜石(在杨森部下当过营长)从贵州回到阳和。1938年下半年,丁以阳和乡第一保保长身份,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和实行全面抗日的主张。1939年,张镜石任阳和乡乡长,丁利用时机进行革命活动。当时衙吏恶霸横行,穷人有冤无处伸,他便在阳和街上开设茶馆,以名“讲理公所”。公所门上贴有对联: 穷居闹市饿死无人管,四处找不到裹尸席子; 富处深山闹事有人问,棍棒赶不走舔肥龟儿。 丁还发动群众捐集价值60多万石谷子的经费,作为革命活动之需。 1945年,国民党积极准备内战,四处抓丁,扩充实力,丁鹏武发动群众抗丁抗粮,于次年春节,与阳和小学教师演出《抓壮丁》等话剧,宣传教育群众。 丁鹏武的革命活动,使重任乡长的王陶臣更加忌恨。1946年8月,王妄图杀害丁鹏武。丁转移到重庆后,继续揭露岳池县一些乡长和仓库主任盗卖公粮的罪行。 1948年7月18日,丁鹏武不幸在岳池县城被捕。国民党岳池县特委秘书曹弗之亲自审讯,使用灌辣椒水、坐老虎凳、钉竹签、烧八筒花、吊鸭儿凫水、口灌铁弹丸、铁条烧红烙身等18种酷刑。丁鹏武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后被押往重庆渣滓洞。 1949年11月27日,丁鹏武遇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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