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毕公高 |
释义 | 毕公高,西周王族,周文王庶子,周武王克殷,封高于毕。成王时为太史。康王时命其分居里,管理东都成周,安定周郊。 中文名:毕公高 出生地:陕西咸阳 人物身份:西周王族 职位:太史 人物简介毕公高:姬姓,毕氏,名高。周文王的庶子,周武王的弟弟。文王吞并商人毕方。周初时,他被封于毕方故地(今陕西咸阳西北),伯爵。成王时,入为天子三公之一,故称毕公。毕公高之“公”并非爵位,而是三公之“公”。 《史记·魏世家》说:“武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毕姓。”《集解》:“杜预曰:毕在长安西北。”《正义》引《括地志》:“毕原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即今陕西咸阳市北毕原。地貌西至兴平县东部,东抵秦咸阳城遗址,北抵泾阳县泾水南岸,南抵渭水,地面平坦,土壤肥沃,是关中平原富庶之区。毕国封于此地,是得天独厚。 庞姓出自高阳氏。黄帝的子孙颛顼生有八个儿子,其中有一个儿子名叫庞降,他的后人就以他的名字作为姓氏,于是出现了庞姓。西周初年,周文王的儿子毕公高受封于庞乡,自此,他的后世子孙便以封地之名作为姓氏,这样就形成了“庞”姓的另外一支。 尚书·毕命康王命作册毕,命为册书,以命毕公。分居里,成周郊,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别,彼列反。作《毕命》。 毕命言毕公见命之书。 [疏]“康王”至“毕命”○正义曰:康王命史官作册书命毕公,使毕公分别民之居里,令善恶有异。於成周之邑,成定东周之郊境。史叙其事,作《毕命》。○传“命为”至“毕公”○正义曰:《周礼·内史》云:“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此云“命作册”者,命内史为册书以命毕公,故云以册命毕公。○传“分别”至“保护”○正义曰:殷之顽民,迁居此邑,历世化之,已得纯善,恐其变改,故更命毕公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即经所云“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皆是也。“分”者令其善恶分别,使恶者慕善,非分别其处,使之异居也。此邑本名成周,欲以成就周道。民不纯善,则是未成,故命毕公教之。“成定东周郊境”,即经“申画郊圻,慎固封守”,是其使有保护。 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康王即位十二年六月三日庚午。○朏,普忽反,徐芳尾反,又芳愦反。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於朏三日壬申,王朝行自宗周,至于丰。宗周,镐京。丰,文王所都。○朝,直遥反。镐,户老反。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厘东郊。用成周之民众,命毕公使安理治正成周东郊,令得所。○厘,力之反。治,直吏反,一本作“治政”,则依字读。令,力呈反。 [疏]“惟十”至“东郊”○正义曰:惟康王即位十有二年六月三日庚午,月光朏然而明也。於朏后三日壬申,王早朝行从宗周镐京,至于丰邑,就文王之庙。以成周之民众命太师毕公,使安理东郊之民,令得其所。○传“康王”至“庚午”○正义曰:汉初不得此篇,有伪作其书以代之者。《汉书·律历志》云:“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书《丰刑》’。”此伪作者传闻旧语,得其年月,不得以下之辞,妄言作《丰刑》耳,亦不知《丰刑》之言何所道也。郑玄云:“今其逸篇有册命霍侯之事,不同与此序相应,非也。”郑玄所见又似异於《丰刑》,皆妄作也。《说文》云:“朏,月未盛之明也。”此日未有事而记此“庚午朏”者,为下言壬申张本,犹如记朔望与生魄死魄然也。 后裔后来,毕国国灭。春秋时,其后裔毕万侍奉晋献公诡诸,为司徒。毕万因功封于魏城,子孙以魏为氏。自毕万被封于魏,传至魏文侯斯,与赵、韩三家分晋,建立魏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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