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一元钱活动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今年5月19日是第十二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残工委等16个部局《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和遵义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一元钱活动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助残日”活动和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一元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个一”康复工程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资助10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向100名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赠送轮椅车;为100名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为100名麻疯畸形患者配备用品用具;为100名贫困残疾人实施应急解难等康复项目(正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手术康复项目除外)。 二、捐赠对象及受助对象: 凡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干部职工,驻县军警,所有自愿捐赠的单位和工商户及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学生)均属捐赠对象。一元钱捐赠是指每位捐赠对象至少捐赠一元,多捐不限。 受助对象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必须符合“五个一”康复项目条件。 三、捐赠活动时间: 捐赠活动时间:2002年6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6月10日至6月30日形成捐赠活动高潮。 四、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县直各工作部门要将捐赠资金和捐赠人员名册汇总交县残联,并提供康复项目贫困残疾人名单及情况,由县残联根据康复项目进行公示后统一安排。各乡(镇)要将捐赠资金和捐赠人员名册交乡(镇)民政办汇总后报县残联,并确定“五个一”康复工程受助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残联确定。个人自愿与贫困残疾人结对资助康复项目资金的,要填写《“五个一”康复工程一元钱捐赠活动资助对象登记表》,由县残联统计汇总,并向社会公示。 捐赠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用于“应急解难”等康复项目的金额不得超过20%。资助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原则上每人资助100元—500元(视捐赠总额确定)。学校可将捐赠款用于学校特困残疾学生的扶持,捐助金额和扶持对象报县残联备案。 贫困残疾人康复所需的用品用具,在捐赠者、受助者与县残联完善手续后,由县残联负责组织供应。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假肢装配人员筛选登记上报工作,由县残联组织送市残联统一安装。 五、捐赠活动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建立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一元钱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捐赠活动;县直各部门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捐赠活动。 2、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赠活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提纲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一元钱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捐赠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感人事迹,宣传受助对象恢复和补偿功能后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事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捐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助残日”期间,各乡(镇)要举行一次有影响的捐赠仪式,并将活动情况报县残联。 4、此项活动接受捐赠的资金,必须全额用于资助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将捐赠资金用于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违背上述要求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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