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末同首和十 |
释义 | 所谓“末同首和十”,就是相乘的两个数字,个位数完全相同,十位数相加之和刚好为10,举例来说,45×65,两数个位都是5,十位数4+6的结果刚好等于10。它的计算法则是,两数相同的个位数之积为得数的后两位数,不足10的,在十位上补0;两数十位数相乘后加上相同的个位数,结果就是得数的百位和千位数。 具体到上面的例子,45×65,5×5=25,这25就是得数的后两位数,4×6+5=29,这29就是得数的前面部分,因此,45×65=2925。 类似,11×91=1001,83×23=1909,74×34=2516,97×17=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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