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同区水务局 |
释义 | 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 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水文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抵御渡汛。 (五)负责给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六)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作的规程、规范。 (七)主管各类水利工程,依照有关水法规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负责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九)承办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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