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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诏
释义

简介

陈诏(1392—1451年),字迁询,浙江青田县城司下街兴贤坊。明宣德五年(1430年)登甲科第一名进士(会元)。历任福建礼典乡试考官、云南道监察御史、四川按察副使。

生平

陈诏于青田县城司下街圣贤坊。自少跟本县有名进士蔡子宜游学。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青田一榜中举十六人,(民间传言十八举人)陈诏以书经夺魁,一时传遍京都山川。此后,他立志苦学,才识大进,宣德五年(1430年)赴京会试,登甲科第一名进士,人称“陈会元”。中进士后初任福建礼典乡试考官,宣德八年(1433年),又任云南道监察御史。正统元年(1436年),奉命巡按辽阳路,次年又巡按山东省。

辽阳(今辽宁省")北临外境,夷狄各族虽为明朝所控制,但屯戍相望,武夫捍卒,常常无视国法,气势嚣焰。山东一带依山临海,民风复杂,山蔻多起,不法歹徒横行乡里,扰乱治安,百姓惶惶度日。

陈诏奉命巡按这两地时,宣明朝廷国策,整治吏治不法分子,劝众遵纪守法。自己以身作则,下属中官员,歹徒恶棍,无不服治,不敢肆意。

正统三年(1438年)五月二十八日,陈诏同时接到擢任为云南监察御史和其父赠:“文林郎”、母厉氏赠“太命孺人”、夫人叶氏赠“孺人”的四道赦封圣旨。正统九年(1455年)任四川按察副使,母病逝,回乡丧事。时闽浙一带盗寇叛乱,在温州、处州等处屠杀抢掠,形势危急。

朝廷已知陈诏有才之士,并能恶民情土俗,任命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剿抚山寇。陈诏赴任后,极宣国法。“以宽民不忍诛戳”之意,谕明利害,不费兵力,寇徒服治。皇上召他赴京论功封赏。不料,一日疾起中风。

于明景泰二年(1451年),去世时60岁,归葬青田朱山。卒后,被后世列于“勋烈”“名臣”,祀为府县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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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