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福建晋江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硕士,三级高级法官。
1985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01月起历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经济一庭庭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参加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年10月起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年01月起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参加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年08月起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02月起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2月14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陈国猛代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2月24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国猛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