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巢湖市卫生局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卫生工作宏观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制。 (二)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定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的配置,统筹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范的实施。负责市级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放射、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及献血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四)研究拟定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及组织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工作。制订全市卫生行业的在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检查实施。 (五)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并检查、监督实施。加强对重大疾病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防治。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七)研究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八)制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九)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全市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审上报及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组织调度全市各级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的救灾防病药品、设备、经费等。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协助局领导协调、督促各科室业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信息、信访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任职资格标准。指导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干部考核任用、人员调配、退离休老干部管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因公致残等级的评定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卫生经济政策,并检查督促执行。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的配置。负责市级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卫生统计、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药政科(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卫生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卫生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及拟发卫生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卫生监督防保科 依法对职业、食品、学校、环境、放射及化学保健品卫生实施监督。负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工作。负责卫生监督队伍的资格审查与培训管理。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措施。 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组织、指导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性、群众性公共卫生活动,检查、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五)医政科 依法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公民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的审查和注册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 制定全市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宏观管理。负责中医药学术继承管理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医学科技情报、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与奖励工作。制订全市卫生行业的在职考试培训规划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考试工作。 (六)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拟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卫生防病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开展疾病监督监测工作。遇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县(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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