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目前设有15个部门,20个处(室),包括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警大队、政治处、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处、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工作人员154人,包括政法专项编制13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0人,合同制书记员、法警14人。中共党员136人,占总人数的87.7%。党组成员7人,包括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各1人 。专职检委会委员1人。副处职领导3人,包括反贪局副局长2人,政治处副主任1人。中层干部35人,平均年龄36岁,原学历本科以上11人。 近几年,昌平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切实服务平安奥运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昌平检察院多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平安示范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标兵单位等称号,多名干警被授予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检察机关十佳优秀信访接待员、“首都巾帼十杰”、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此外,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之余,我院也十分重视干警工作硬件建设,于2006年动工修建了现代化技术办案办公大楼,预计在2009年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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