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志国,男,汉族,1969年4月生,山东庆云县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988年12月至1991年7月任庆云县商业局政工科办事员;
1991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庆云县委宣传部科员、理论教育股股长;
1994年12月至2004年1月历任庆云县委组织部科员、组织科科长,副科级组织员、办公室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主任科员,组织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庆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2007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庆云县庆云镇党组书记;
2007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庆云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0年4月至今任宁津县委常委、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