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3-丙二胺 |
释义 | 健康危害: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后,可因喉及支气管的痉挛、炎症、水肿,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接触后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可致灼伤。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有毒,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 1,3-丙二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1,3-propanediamine 中文名称2: 1,3-二氨基丙烷 英文名称2: 1,3-diaminoprop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902 CAS No.: 109-76-2 分子式: C3H10N2 分子量: 74.13 成分/组成信息有害物成分 1,3-丙二胺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消防措施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理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特性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水白色液体,有氨的气味。 熔点(℃): -12 沸点(℃): 139.7 相对密度(水=1): 0.8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1.07(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333.4 临界压力(MPa): 5.12 闪点(℃): 48 引燃温度(℃): 350 爆炸上限%(V/V): 15.2 爆炸下限%(V/V): 2.8 溶解性: 易溶于水,溶于甲醇、乙醚。 主要用途: 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溶剂。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禁配物: 酸类、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二氧化碳。 避免接触的条件: 潮湿空气。 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 LD50:350 mg/kg(大鼠经口);200 mg/kg(兔经皮) 生态学资料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废弃处置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 82030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法规信息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2 类碱性腐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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