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艾布·贾 |
释义 | 艾布·贾法尔 (Abu al-Ja‘far,707~775)阿拔斯王朝第二任哈里发。一译“阿布·哲耳法尔“。自称曼苏尔(al-Mansur,胜利者)。为柏柏尔女释奴所生。哈里发艾布·阿拔斯之弟。曾任省督。754年,其兄艾布·阿拔斯去世后继任哈里发(754~775在位),富于谋略,手段多变,政治上消灭异己,镇压反对派的武装起义。执政后利用艾布,穆斯林击败同他争夺哈里发职位的叔父阿卜杜拉·伊本·阿里,并将其囚禁致死,接着杀害了开国元勋艾布·穆斯林,消除了政治隐患。后又派兵镇压了阿曼及叙利亚哈瓦利吉派、北非艾巴德派、波斯及中亚各地的农民起义。将昔日的同盟什叶派视为最危险的反对派,密令希贾兹和伊拉克总督追捕、拘禁阿里后裔及追随者,相继杀害了哈桑的两个重孙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762)和易卜拉欣(?~763),并悬挂首级示众。这些高压政策,对王朝政治的巩固起了重要作用。762年,将首都从安巴尔迁往历时4年建成的巴格达新城,时称“和平之城“。在圆形城的紫禁城内建有豪华的宫殿、官邸、清真寺和花园,成为王朝的政治、宗教和学术文化中心。在宗教上,以“正统信仰的捍卫者“自诩,推崇圣训派的教义和教法主张,视什叶派为“异端“。任用正统派教法学家为宫廷宗教顾问和各行省教法官。下令各地清真寺在主麻聚礼日要为自己祝福。为表示其信仰的虔诚,多次亲率王室成员及官吏到麦加朝觐,主持克尔白揭幕及大典仪式。将持不同宗教见解的著名学者,如伊本·穆卡法等以“伪信者“(穆纳菲格)的罪名处以死刑。仿效波斯萨珊王朝的行政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中央集权制。实行财政改革,调整税率,兴修水利,发展灌溉,修筑道路,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从而国库充盈。据载,在曼苏尔生前国库存款达6亿迪尔汗和1400万第纳尔。他继续扩张疆土,派兵征服里海南岸的,泰伯里斯坦和阿富汗的坎大哈地区,毁祆、佛教寺院,使伊斯兰教在该地传播。史学家称他是阿拔斯王朝的真正奠基者。775年10月在朝觐途中殁于麦加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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