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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民主建国会
释义

中国民主建国会 - 历史

黄炎培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两党达成“双十协定”。当时,以黄炎培为首的“中华职教社”和以胡厥文为代表的“迁川工厂联合会”,还有一些其他的文化教育界高级人士和民族工商业者,筹划建立代表他们利益的政治性组织。于是,1945年12月16日,民主建国会在重庆白象街西南实业大厦内宣告成立;其基本政治纲领的核心是民主和建设。会议还推举胡厥文、章乃器、黄炎培等人为理事。

1948年5月﹐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

1949年1月﹐民建负责人同其它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早日建立新中国贡献力量。

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建先后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国家政权。

1955年4月和1959年12月﹐民建先后召开第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推动会员和所联系的民族工商业者学习并贯彻过渡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配合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建被迫停止活动。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建恢复了活动。先后于1979年10月和1983年11月召开了第三﹑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从此民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完善和发展业已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并履行监督职责﹐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民建的 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历史特点是同工商企业界紧密联系。民建各级组织在促进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总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以及发展有计画的商品经济中﹐发挥成员在经济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特长﹐在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科学技术研究等各个工作岗位上贡献力量﹔并广泛开展经济咨询﹑工商专业培训等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服务活动﹐在传播科学技术﹐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提高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乡镇企业﹐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民建成员同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经济界和其它有关人士一向有着密切联系。80年代以来﹐民建积极地开展联谊工作﹐发展同上述人士和有关组织以及外国有关政党﹑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合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推进“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为促进国际的和平和发展作出了努力。

1988年6月民建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民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为指南﹐组织﹑团结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发挥从事经济工作的特长﹐参加国事管理﹐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民建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提前﹐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常务委员会﹐并设执行局﹐在中央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民建中央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和联络部等工作部门﹐还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设置咨询培训﹑妇女等工作机构。

民建1987年2月设立中央咨议委员会﹐作为中央委员会的咨询和参议机构﹐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基层组织是支部。

到1990年底﹐民建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所属的市﹑区有组织﹐还设立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有会员 5.2万多人﹐大多是在企业﹑财经部门﹑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单位工作的﹑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会员中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1691人﹐担任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委员的6224人。

中国民主建国会 - 成员活动

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各级组织带领广大成员,在各类企业、教育和研究部门、政府和社会管理等各个工作岗位上积极贡献力量。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中介服务、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传播科学技术,提倡职业道德,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民建中央还创办了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经济界》杂志,开通了民建网站。

民建积极开展联谊工作,加强同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侨胞中的经济界人士和其他有关人士的联系,发展与外国有关政党、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约9万人,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其中,有2166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1447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1247人担任县级以上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还有2921人担任各级特邀、特约监察员、检察员职务。

中国民主建国会 - 主要领导人

胡厥文民建历届主要领导人及在职时间为﹕第一﹑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黄炎培(1945年12月~1965年)﹐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厥文(1979年10月~1987年12月)﹐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孙起孟(1987年12月~ )。中央咨议委员会第一任主任孙晓村(1987年2月~1991年5月)﹐1991年5月起由浦洁修代主任。

中国民主建国会 -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

中国民主建国会(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总纲: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本会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在重庆成立以来,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

在民主革命时期,本会团结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会参加了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本会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努力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在长期实践中,本会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紧密联系的历史特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始终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弘扬中国先进文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本会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在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实现本会的政治纲领和任务,必须全面加强会的自身建设。全会要继承和发扬会的优良传统,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把本会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各级组织要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组织广大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集体成员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要保持和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色,努力改善会员结构,提高会的组织程度和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会的领导集体建设,坚持和健全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会内民主,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要努力改进会的作风,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会的实际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要不断增进会的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会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中国民主建国会 - 历次全国代表大会

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5年4月1日-12日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以及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的决议。选举了中央委员会。

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0年2月19日-21日在北京举行。民建主任委员黄炎培致开幕词。全国工商联主任委员陈叔通宣读大会文件。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还通过了题为《全国工商业者,坚决响应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的伟大号召,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提高自觉,鼓足干劲,更好地投入增产节约运动,更好地进行政治思想改造,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的文件。大会选举了中央领导机构。

这次会议是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一起召开的。会前,自1959年12月16日至1960年2月18日举行了预备会。

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9年10月11日-22日在北京举行。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确定了新时期的方针、任务。

民建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11月8日-19日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全文载于1983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民建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孙起孟

1988年6月16日-28日在北京举行。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主持开幕式,并代表民建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党职能,为实现本会现阶段的总任务而团结奋斗》的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姚依林、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阎明复到会祝贺。会议通过了新的民建章程,选举了新一届民建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咨询委员会,通过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民建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1月19日—27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岚清到会宣读中共中央的贺词,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主持了开幕式并向大会作了题为《积极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努力开创民建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和通过了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的民建章程,选举了新的一届民建中央委员会,推举了中央咨询委员会。

民建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3日─1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贺词。民建中央副主席成思危代表民建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为实现跨世纪的历史任务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委员会。

民建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2月14日至18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万国权,民建中央名誉主席孙起孟,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刘延东等,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开幕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致贺词。

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代表民建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的报告。民建中央副主席张榕明作了《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

大会通过了《关于第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通过了给老同志的致敬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修改草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85人组成的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成思危再次当选为民建中央主席。

中国民主建国会 - 中国大陆政党列表

中国大陆政党列表

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

参政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台湾政党列表

泛蓝阵营  中国国民党(简称国民党)、亲民党、新党

泛绿阵营  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 台湾团结联盟(简称台联)*近来数次否认其属泛绿阵营,改以“第三势力”为政党号召、 建国党、新国家连线

两大阵营以外  无党团结联盟(简称无盟)*声称中立,惟历次在选举及立法院表决中与泛蓝靠拢、台湾劳动党 、台湾绿党、第三社会党、工党、台湾吾党、台湾农民党、红党、客家党

香港政党和压力团体

泛民主派 民主党、公民党、香港职工会联盟、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街坊工友服务处、前线(政党)、社会民主连线

亲建制派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自由党、香港工会联合会、泛联盟、港九劳工社团联会

其他  四五行动、支联会、民间人权阵线、香港公民协会

地区政团  民主救港力量、南方民主同盟、公民起动、公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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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6: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