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宝鸡市行政中心 |
释义 | 宝鸡行政中心属于宝鸡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的代家湾行政商务会议会展区的一部分。这里距离宝鸡老市区9.5公里,距离陈仓区11公里,正好在宝鸡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中心。 新建成的宝鸡行政中心规划理念超前,布局大方合理,建筑庄重得体,线条流畅明晰,格调淡雅清新,成为宝鸡市又一处引人注目的景观,引起宝鸡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瞩目。 行政中心中心简介宝鸡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政务大厅,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0年9月,是市委、市政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而设立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原址位于宝鸡市火车站对面市工商银行后楼,2008年9月迁入宝鸡市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中心”周围场地开阔,环境优美。 中心地址现有1、15、21、22、31、36、61、81路公交车通往,交通便利。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721004 中心概况“中心” 作为宝鸡市综合性行政服务平台,承担着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职责。现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药监局、文化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林业局、水利局、河道委、农业局、国安局、广电局、人防办、物价局、发改委、招商局、环保局、规划局、工交办、安监局、执法局、供电局、城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外汇管理局等30个单位和监察、收费部门进驻中心,设有70多个开放式服务平台,135名工作人员,“中心”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40项,年检业务13项。 规章制度“中心”通过整合审批资源,创新审批方式,实行审批事项“ 六公开 ”,即: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的原则,推行“五个一”,即:“一区、一局、一长、一科、一章”办公格局。一个区即为一个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每个部门有一名局长或授权的首席代表带班审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地进驻中心;有一枚能够行使该部门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形成了以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项目审批为两条服务体系的“一厅式办公、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 办事程序1.中心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审批过程的繁简程度和审批权限,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转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六类。 2.办事人员申办的审批事项,可到有关窗口直接办理;需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如特殊事项和重大事项由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3. 进驻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中,凡涉及证照、许可证的年审、年检工作,统一由中心组织,集中办理。 5.凡在中心受理批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单位不再受理批办。所有证照、批件的发放,审批过程中各项规费的收缴,也一律在中心办理。 获得荣誉“中心”成立8年来,始终坚持“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竭诚为社会各界及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认真贯彻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切实为民着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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