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21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 |
释义 | 简介2011年2月,公安机关发现一个涉及14个省区的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为彻查此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代号为“2011·2·21”。截止7月26日晚,公安部督办的“2011·2·21”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福建战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2名,解救被拐儿童31名,打掉两个危害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 发现2011年2月,河南公安机关在高速公路鹤壁站查获贩卖婴儿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解救被拐婴儿3名。 一个跨地区拐卖儿童犯罪的冰山一角开始慢慢浮现。 公安机关按图索骥,发现这是一个涉及河北、广西、广东、山西、河南、云南、四川、贵州、安徽、福建、山东、浙江、青海、湖北14省区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案件随后被定为“2·21”特大拐卖儿童案。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由公安部刑侦局统一指挥,涉案省区公安厅负责刑侦工作的一把手任地方专案组组长,负责各地的统一抓捕行动。全国指挥部则设在主要拐入地之一的邯郸。至此,一张涵盖14省区的打拐网络悄然形成。 破获7月20日0时,根据专案指挥部指令,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成功抓获郑某(男,48岁,福建省永春县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明郑某伙同他人从云南、广西、贵州等省区拐卖30多名儿童到福建省泉州、三明等地贩卖,并解救6名被拐儿童。经进一步侦查,又发现另一个涉及江西、浙江、安徽、云南及福建省泉州、漳州、三明、龙岩等地的拐卖儿童犯罪网络。 7月22日,福建省公安厅与江西、浙江、安徽、云南等省警方密切配合,组织泉州、漳州、三明、龙岩4地公安机关精干警力,在福建战区开展第二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动。经过2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成功抓获杨某(男,18岁,云南省广南县人)等66名犯罪嫌疑人,解救13名被拐儿童。 7月24日,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第三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又抓获丘某(男,36岁,福建省长汀县人)等32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儿童12名。 目前,福建省公安机关已经组织开展对解救的被拐儿童进行DNA检验比对和认亲工作。7月25日上午,公安部“打拐办”、福建省公安厅、泉州市公安局在永春县公安局组织了认亲仪式。 此案是建国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由单一线索破获的最大一起拐卖儿童团伙案,是福建省公安机关跨区域、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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