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
释义 |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民用空调工程。 二、产品选用要点 1.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选用主要控制参数为风量、静压损失、出口全压、输入功率、内部漏风率、外部漏风率、回收效率、噪声等。 2. 板翅式能量回收装置属全热回收装置,其结构形式与板式基本相同,仅在构成热交换的材质上有所不同。板翅式能量回收装置通常采用非金属多孔纤维性材料(如纸或膜)作为基材制成换热的单元体。单元体的波纹板交叉叠积,并用胶使其峰谷与隔板粘结而组成。 3.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装置名义风量对应的热回收效率值不低于表2的要求。 表1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性能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 带风机的装置 不带风机的装置 1 启动与运转 检查零部件状况:无松动、杂音和发热等异常现象 — 2 风量 ≥名义值的95% 静压损失 — ≤名义值的110% 出口全压 ≥名义值的90% — 输入功率 ≤名义值的120%(输入功率≤30W) 3 内部漏风率 ≤名义值+1%,且≤10% 4 外部漏风率 ≤3% 5 能量交换效率 ≥名义值的90%,且满足表2的要求 6 凝露 室内外壳不应有凝露水外滴 — 7 噪声 ≤名义值+1dB(A) —表2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回收效率要求 回收效率(%) 制冷 制热 >50 >55注:表中各性能及参数试验方法见GB/T21087-2007《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4. 装置属于静止式热回收器,一般情况,新风、排风交叉污染和泄露量小于等于5%。 5. 换热隔板间两侧气流的流向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交叉流和逆流,交叉流式通常应用较为普遍,但热回收效率略低;逆流式应用较少,热回收效率较高。 6. 当排风中含有害成分时,不宜选用。 7. 在新风和排风侧宜分别设有风机和粗效过滤器,以克服全热回收装置的阻力并对空气进行过滤。 8. 当过渡季或冬季采用新风供冷时,应在新风道和排风道上分别设旁通风道,并装设密闭性好的风阀,使空气绕过热回收装置。 9. 新风温度低于-10℃时,应计算排风侧是否有可能出现结霜,必要时应进行新风预热。 10. 装置的选用还应满足其他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安装要点 1. 装置抵达现场安装前,应对其型号、规格以及性能等进行核验,设备铭牌上应有装置名义工况条件下的性能参数。 2. 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新风、排风之间交叉渗漏风的监测调试。 3. 装置所连接风管的重量不得由其承担。 四、执行标准 产品标准 GB/T21087-2007《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工程标准 GB50365-200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通用规范》 五、相关标准图集 06K301-1《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选用与安装》(新风换气机部分) 06K301-2《空调系统热回收装置选用与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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