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杀预防 |
释义 | suicide prevention 又称自杀于预。最根本的是要消除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紧张以及革除社会的病态状况,保证政治上的安定等。 基本概念自杀是一种病 根据国家统计局编的《中国统计年鉴》(1990)公布的全国人口数,又可推算出1987年—1989年我国人口的自 杀率:1987年为17.56/10万人,1988年为17.18/10万人,1989年为17.07/10万人。 自杀的人越多,我们对自杀的原始动因和激励因素就越要摸清。但对于自杀,我们确实还有许多方面的内容没 有搞清楚。也正因如此,自杀的神秘色彩就越来越浓厚。从人性的弱点来说,人人都怕死,可偏偏自杀者却有非凡 的勇气想着法儿地寻死;我们说,自杀的原因之一是贫穷,即活不下去了就死,可从统计资料上看,自杀率高的地 方往往是文化、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我们说自杀是浪费生命,但生命价值高的人却偏要实施这种浪费。如何来解 释这些问题? 专家们首先将自杀看成是一种病态。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说自杀是社会病态;著名的德国伦理学家包尔 生说自杀是道德病态;著名的德国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说自杀是精神疾患。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杀是一种疾病。 持这种观点的专家认为:虽然对自杀的研究,需要医学家(精神医学、法医学、预防医学)、社会学家、哲学家、 心理学家、政法学家等专家的多角度投入,但首先应该肯定: 自杀是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异常,因此应作疾病处理。这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是没 有疾病或不虚弱,还是在肉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从疾病的角度看,自杀有典型或不典型的前驱症状, 如情绪低落、抑郁、思维迟钝、食欲不振、体重下降、人格解体、注意力缺乏、性欲缺乏、失眠等;自杀有病因, 如生物、心理、社会的原因;自杀有症状,如创伤、窒息、中毒;当然自杀还有预后,如死亡、残疾或恢复。由此,可以说,自杀是不是疾病,已经不是理论探讨的问题,而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 如果我们把自杀看成是一种疾病,我们就应该注意什么样的人容易自杀。 自杀者多数患有精神疾病,尤以抑郁症常见。而自杀行为又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的常见症状。临床发现,神经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率较普通人口高;社会地位高的专业人员自杀率较普通人口高。国外调查,自杀与文化水平、 生活水平、富裕程度相关。英国名牌大学的大学生,自杀率比普通人口高,但省立大学则否。研究表明,在个体心 理方面,绝望是自杀危机形成的关键。精神质及神经质气质的个体,有自杀意念的易感性。 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使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使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名牌 大学里,患有精神卫生疾病的学生比普通大学的学生多。也使我们理解了德国19世纪著名伦理学家包尔生的话: “懒惰是自杀的最好预防物”,进而理解,为什么瑞士、德国、日本这些经济发达国家的自杀率很高,而非洲大陆 是自杀率十分低的地区。从这个起点上认识自杀,我们也许会对自杀持一种平常的心态,进而使大众更从容地对待 这一种疾病现象,找出预防和干预的有效办法。 我们确实应该注重自杀预防。事实上,自杀预防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门艺术。美国旧金山的金门大桥, 历来被企图自杀者看作是结束生命的风水宝地。在那里,投海自杀者的成功率很高,绝大多数无生还。而在中国南京和武汉长江大桥,尽管那里的风景也独好,但自杀者跳水成功的只有一半左右,因为这里昼夜有武警官兵巡逻, 他们对发现自杀征兆和抢救的技术与组织都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 我们还应该更加注意对医生进行精神卫生疾病发现方面的技术和心态的培训。因为自杀病多有前驱症状以及自杀征兆,这种征兆往往与神经官能症和抑郁症的症状相混淆,尤其是轻度抑郁症在临床上鉴别诊断较为困难,易漏 诊或误诊。自杀病征兆也常被患者家属或同事、同伴忽略,如一些暗语或行动不被作进一步的理解。所以,一切有关自杀病学方面的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症状介绍自杀者的性格特点 专家认为,从自杀者的性格特征看,过于内向,孤独、容易陷入焦虑与绝望感中,偏执,过分认真,责任感过强,缺乏兴趣爱好,情绪不稳定,心情多变。而这些性格特征常常与偏颇的父母教养态度,复杂的家庭关系有关有研究报道,自杀者中性格内向与较内向的占95.2%,孤僻占52.4%,虚荣心强占71.4%。 有学者对1987年8月至1988年10月100例自杀急诊病人的分析发现,性格内向、孤僻、敏感多疑者占2/3,内向性格容易出现焦虑感、绝望感。而认真、固执、责任感强又没爱好的人,一旦遇到困难则强烈自责,易产生自杀。另外有1/4的人属外向性格的人,可能与一时冲动有关。 外向性格的人如果同时伴有自我中心,情感变化大、易激惹,对人情感肤浅的癌病性人格时,可能出现自杀行为。 对自杀者及自杀未遂者进行详细的性格倾向分析,可以为自杀预防提供参考。 自杀是出自本人意愿、采取急剧手段毁灭自已生命的行为。从心理角度来分析,自杀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心理满足型。如高僧的绝食坐化;赌气性自杀;为坚持某种主张的示威性自杀等。二是心理解脱型 。如由于自卑、悲观、空虚、厌世、羞辱、悔恨、畏惧、绝望等,当一个人的烦恼和苦闷发展到极端,对“破局”的事态产生恐惧,对生活失去信心,对现实感到绝望而采取的唯一的、最后的“保护”手段。 自杀分类国外也有学者将自杀分为三类: (1)利已型。属于这种类型的自杀者,由于缺乏集体的温暖与支持,产生了孤独感、空虚 感、悲观 绝望感受而造成自杀。 (2)得他型。个人为了坚持某种信念、张扬某种主义或效忠某一团体而舍生自杀,则属于些种类型。 (3)动乱型。这种自杀行为,多发生在社会大动荡时期,也就是在动乱的社会条件下,某些人由于失去改造与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信心而走上了自杀的道路。 一般情况下,内向型性格的人易自杀,外向型性格的人不会轻生。抑郁质的人易自杀,胆汁质的人易轻生,粘液质、多血质的自杀者人。瘫痪、癌症等病人容易自杀,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自杀率尤其高。 类型中国三大独特的自杀特征 面对严重的社会、经济和心理压力,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不堪重负而选择自杀这种方式来结束生命。然而中国几个独特的自杀特征,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1998年全国卫生统计年报资料显示,在15~44岁青壮年中,我国农村和城市人口的自杀率分别为20.51/10万和6.22/10万。而农村老年人的自杀率更高,城乡老年人自杀率的差异高达5倍。据专家分析,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家中存放着烈性杀虫剂,因此服用农药自杀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这种方式致死性强,并且农村地区缺乏受过良好培训、能有效抢救农药中毒的医务人员,致使许多冲动服毒的人自杀成功。 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中国是报告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极少数国家之一。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提供的数字表明,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死于自杀,另有150万妇女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我国农村女青年的首要死因,约占总死亡的30%多。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护部主任徐维华指出,包办婚姻和低下的社会地位,常常使农村妇女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而走上绝路。妇女自杀往往使儿童成为受害者,每年我国因自杀成为单亲家庭而因此受影响的儿童达1.35万。 中国1/3的自杀死亡者和2/3的自杀未遂者在自杀时没有精神障碍。而相比之下,几乎其他所有国家的90%以上的自杀者是有精神疾病的。我国一项自杀未遂的病例对照研究结果表明,仅有38%的自杀未遂者有精神障碍,在我国,急性生活事件造成的严重应激更易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加拿大学者费立鹏认为,由于中国没有强大的反对自杀的法律禁令,因此当人们长期存在不良生活刺激时,可能会将自杀视为解脱痛苦、减轻家庭负担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在这种“宽容”的大环境下,那些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的群体,在急性应激状态下就会出现冲动性的自杀行为。 诊断标准容易自杀的人群自杀者的预兆与表现状态 什么人容易自杀?如果他与下面5种状态有关,则属自杀高危人群,也许他自己未曾觉察,但作为朋友、儿子或兄弟,你应该及早提醒,令其状态发生积极改变。 独居者:孤独的男人更容易自杀 自杀率与独居生活有显著关系。当集体约束力减弱,隔离和孤独便会增加男人的抑郁、睡眠障碍和绝望。二战期间,纳粹集中营里的犹太人多表现为无欲、失去生存意志,但自杀行为并不多,然而战后许多幸存者却纷纷自杀。 离婚者:25~29岁男性中,离婚者的自杀率是已婚者的4.4倍。家庭责任感降低、经济负荷增加、生活秩序被扰乱均是离婚者自杀率高的原因。婚姻对男人的自杀行为起着保护作用,特别是年轻人,65岁以上男性受离婚影响则小得多。 专家还发现,在美国离婚率是预测自杀的第一位因素。医生、作家、主持人,自杀者生前有严重的职业适应困难。 医生:美国医生的自杀率至少为同龄人的2~4倍;精神科医生和牙医的自杀率最高,因为他们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多,且易于得到药物。 热线节目主持人:热线节目主持人遭遇生活意外事件的程度与精神科医生相似。 作家:对社会弊端的深刻认识、不安定的生活和感情状态,均是作家自杀的原因。灵感到来时疯狂创作,激情缺失时心情低落,双相情感性障碍常令作家选择轻生。 突发事件堆积 突发事件降低自杀抵抗力:社会学家Holmes在“社会再适应评定量表”中,列出了43项生活事件,包括:配偶死亡、离婚、夫妻分居、入狱、疾病、结婚、激情工作、婚姻和解、退休、家庭成员健康改变、性困难、家庭增加新成员、事业再适应、经济状态改变、大宗抵押、取消抵押或贷款的赎回权、工作责任性质改变、子女离家、突出的个人成绩、妻子开始或停止工作、入校或离校、个人习惯的修正、与上司纠纷、工作时间或状态改变、住所改变、学习改变、小宗抵押、睡眠习惯改变、进食习惯改变、休假、轻微践踏法律等。 上述任何事件在一年内达到150个生活改变单位,便被定义为“生活危机”。 不可消除的野心 无法满足的焦虑引起大量自杀——物质越丰富,欲望愈烈,而过份的要求会使满足成为不可能,因为没有停止的标志,人们得不到满足便总处于激动不已、焦虑不安的状态之中,这种精神状态是引起大量自杀的主要原因。 杜尔凯姆在其经典著作《自杀论》(1897年)中将这种自杀称之为动荡型自杀,与利已型自杀和利他型自杀一起,构成自杀的三个种类。“利已型自杀是由于人们在生活中找不到寄托;利他型自杀是由于人们觉得生命的寄托超出了现实生活;而第三种自杀来源于人类行动的缺乏规范以及由此引起的痛苦。” 自杀的三级预防 自杀的干预主要在预防,预防自杀可分为三级,即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一级预防主要是指预防个体自杀倾向的发展。一级预防的主要措施有管理好农药、毒药、危险药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监控有自杀可能的高危人群,积极治疗自杀高危人群的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广泛宣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人群应付困难的技巧。 二级预防:二级预防主要是指对处于自杀边缘的个体进行危机干预。通过心理热线咨询或面对面咨询服务帮助有轻生念头的人摆脱困境,打消自杀念头。 三级预防:三级预防主要是指采取措施预防曾经有过自杀未遂的人再次发生自杀。 社会学理论关于社会和文化对自杀行为的影响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理论是法国社会学家Email Durkheim于十九世纪末提出的。根据与社会整合程度的不同,Durkheim将自杀分为如下三种类型(Durkheim曾经提出了缩命性自杀的概念,但是没有进一步阐述): 1. 利己性自杀:自杀者缺乏或丧失个体社会联系,没有和重要的社会团体整合在一起。缺乏家庭整合作用可以用于解释未婚者、丧偶者的自杀率高于有稳定婚姻关系者,特别是有小孩者。农村社区比城市社会有更强的社会整合,所以自杀率较低。新教徒之间的联系比天主教徒松散,因此其自杀率较高。 2. 利他性自杀(altruistic suicide):自杀者与社会的结合过度密切,个体为团体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如日本士兵在战争中的自杀,几年来某些宗教和政治信仰者的自杀式爆炸等。 3. 失范性自杀(anomic suicide):在社会制度重大变革及政治动乱中,个体感到无所适从,失去了一般的道德、行为规范而致精神颓废,感到理想破灭(disillusionment)、失望,则出现自杀。Durkheim认为这是十九世纪西方国家自杀率升高的主要原因。我国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分子的自杀可称为这类自杀的典型例证。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急剧变化,感到无所适从而自杀者也属于这一类。 几十年来,Durkheim的观点遭受了不少的批评,但社会关系在自杀病因中的地位一直没有受到怀疑。Sainsbury(1955)报告美国某地28个自治镇三十年间自杀率的改变,发现自杀率与社会隔离(如独居,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及社会解体(social disorganization )有关。其中社会隔离最为重要,对自杀率的影响比贫困更为明显。Paffenbarger和Asnes调查了哈佛大学和宾洲大学的225名自杀死亡的学生,发现这些自杀者与对照组比较,童年期父母离异或父母死亡的比较明显地要高一些。 社会心理因素的研究显示:社会不稳定、政治危机、失业、贫困,社会关系恶化以社会心理刺激的形式作用于个体,在个体素质(包括心理素质与健康素质)不良、或刺激过于强大的情况下,导致个体精神崩溃,成为自杀的主要原因。在各种社会心理刺激中,又以人际关系的中断或恶化最为重要。与配偶的严重争吵、家庭成员不和、工作中与人相处不好,恋爱问题等是自杀行为的直接起因或诱因。另一方面社会因素如社会支持、个体因素如丰富的经历,良好的素质作为耐受刺激和危机的重要力量,必须予以同样的重视。总之,不能脱离社会环境、社会关系来研究自杀问题,应当视自杀为一种社会现象。 其它社会学理论,如功能主义(functionism)、冲突论(conflict theory)、标签论(labeling theory)都根据自己的理论观点作出过对自杀的社会学解释,在此不再详述。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考有关社会学专著。 预防方面自杀预防可分两方面:一是就自杀者细微和早期的征兆及表现进行大众的和专门性的教育;二是在自杀事件发生之后,向自杀未遂的幸存者提供一系列的有关咨询和服务。有关研究证实,在自杀行为出现以前,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兆,约90%的自杀者会有某种程度的紧张或异常的表现:一是语言上的,如“你们不要老是跟在我身边”;二是非语言的,如放弃了自己所珍视的财产。当人们发现这种先兆而采取某些措施时,自杀事件便可得到控制。 自杀预防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①对每一个自杀事件的致死性程度进行足够的估价。 ②充分认识绝大多数自杀者的矛盾心理,即在同一时间内既想死、又欲生。这时最需要人们去营救他们。 ③充分认识移情的重要作用,希望的移入和他人的帮助会使自杀者重新鼓起生存的勇气。 ④在对病人进行诊治时,应逐一地了解病人的心理障碍及挫折、孤独无助、愤怒等等。 ⑤医务工作者要主动接近病人,切不可疏远回避。 ⑥帮助病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⑦动员病人的亲属如配偶、情人、父母兄弟姐妹等与病人多接触,这种接触是最理想的辅助治疗。 相关资料导致自杀行为的原因(心理机制) 导致自杀行为的心理机制,与那些常见于其他自我毁灭方式者(如酒中毒,鲁莽驾车,自残及暴力性反社会行为)很相像。自杀往往是自毁行为整个过程中的最后一个行动。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特别是家庭破碎或父爱,母爱的剥夺造成的痛苦,在那些有自毁行为倾向的人身上非常多见,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难于和他人建立安全的,有意义的人际关系。受虐待的妻子以及儿童虐待案的受害者更易发生自杀企图,这反映了家庭内部情感剥夺和暴力的恶性循环。 自杀行为常有多种复杂的动机。酿成自杀的主要原因包括精神障碍(主要是抑郁症),社会因素(失望和失落感),人格异常(冲动性与攻击性)和躯体疾病。其中一个因素(通常是某一重要关系的破裂)往往是引发自杀的导火线。 在所有企图自杀的病例中,一半以上与抑郁症有关。抑郁症可由社会因素引发,例如婚姻不和,恋爱破裂和不快,与父母吵架(年轻人中)以及最近的生离死别(尤其是老年人)。伴发于躯体疾病的抑郁也会导致自杀企图,但躯体残疾,特别是慢性或痛苦的残疾,与既成自杀的关系更为密切。老年人的躯体疾病,尤其是严重,慢性与痛苦的疾病,与自杀明显相关,约占老年人自杀病例的20%。 饮酒可诱发自杀行为,因为酒会加重抑郁性情绪波动的强度,降低自我控制能力,大约30%自杀企图者在行动前曾饮酒,约一半酩酊大醉。由于酒中毒本身,特别是"以饮酒为乐的酒鬼",在戒酒期常会产生深深的懊悔感,所以,酗酒者特别容易自杀,即使在清醒时也会如此。有一项研究中,10%的酗酒者自杀了。包括旨在预防自杀的措施在内的酗酒治疗计划可能会降低自杀发生率。 有时在精神分裂症病人中也会发生自杀。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容易发生抑郁情绪,从而导致自杀。其自杀方式往往很奇特,常是暴力性的。自杀企图并不常见,尽管它可能是精神病性紊乱的第一个显著症状,在疾病早期发生,这可能是患者意识到自己的思维与意志活动出现混乱的结果。 人格障碍者容易发生自杀企图,尤其是具有边缘性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情感不成熟的人,其忍受挫折的能力差,遇到应激会发生感情冲动,暴力和攻击的反应。有时可发现他们有过量饮酒或滥用药物的习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分居或离婚者中有不少人产生自杀企图,这可能因为他们较难形成持久成熟的人际关系,以致他们生活中社交机会减少,孤独与抑郁。对于这些人,即使解决了原来那些麻烦透了的关系,还要承担建立新的关系和新的生活方式的压力,这可能成为应激因素。 部分自杀企图中"俄罗斯轮盘赌"的性质占了重要地位,亦即死生由命。这种性格不稳定的人在玩命的危险活动如鲁莽驾车,危险运动中找到了刺激和兴奋。 自杀行为中常显露出对他人的攻击性---尤其是自杀的杀人者以及因暴力犯罪服苦役期间自杀的囚徒。只要考虑到他们承受的痛苦,其自杀显然是指向其他的重要人物。 器质性脑病的谵妄(例如药物,感染或心力衰竭引起的谵妄)或痴呆都可伴有情绪不稳定的表现。有时病人在短暂而深度的抑郁性心境波动时会发生严重的暴力自伤行为。此时意识常不太清楚,病人对当时情景可能只有模糊回忆。癫痫病人,尤其是额叶癫痫病人,会频繁发生短暂而深度的抑郁发作,加上他们手头又有药品,所以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性高于常人。 自杀方式 选用何种方法自杀,由文化因素及工具的可获得与否决定。采用的方法反映了自杀意向的严重程度,因为有些方法(如从高处跳下)几无生还的可能,而有些(如服药)却有获救的希望。然而,也不可就此认为,采用未能致命的方式就是自杀意向不够严重的表现。自杀方式如很怪异,往往提示存在精神疾病。 服药是自杀企图者最常用的方式。巴比妥类已较少使用(<5%病例),但应用精神药物自杀者日益增多。使用水杨酸制剂自杀的病例已从>20%降低到10%左右,但采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自杀的个案在增多。扑热息痛是一种安全的止痛剂,但过量服用也是非常危险的。 约20%的企图自杀者合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或药物,致命的危险性增加了,特别是在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时更是如此。如患者并用多种药物,应测定患者可能接触的所有药物的血浓度。 暴力方式(如枪击或上吊)在自杀企图中并不常见。在既成自杀者中,以采用枪支自杀者最多见,男性占到74%,女性中的比例为31%。以枪支自杀的比例随获得枪支的难易程度以及手枪管理的严格与否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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