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
释义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府发[1999]81号)精神,设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 一、职能调整转变的职能。除国家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外,市供销合作总社不对下级联社下达经营性指标。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五)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八)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九)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国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社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起草党委、行政的工作规划、总结,负责公文、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提案、文书、档案、接待等项工作;管理机关事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务会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行业财务管理办法;督促检查企业的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社有资金,负责系统的财务报表工作;指导系统社员股金的转退工作,搞好规范化管理。 (三)业务发展处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及农村经济工作以及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区县(自治县、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工作;编制全市供销系统进口化肥需求计划,指导检查进口化肥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农资、棉麻、烟花爆竹、报废汽车、典当拍卖、再生资源、金属回收、旧货调剂、图书课本等重要商品和归口管理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搞好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系统外贸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系统的商品流通计划、统计、社办工业、移民、基建等工作。 (四)企业指导及资产管理处(挂安全保卫处牌子) 负责社有资产的营运、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的受益、转让、出售、租赁的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搞好经营责任制审计和企业领导的离任审计;做好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五)合作指导处 研究制定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政策性文件;负责调查研究,提出和拟定涉及供销社改革、发展、开放办社等政策性指导意见,负责指导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拟定供销合作事业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建议,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 (六)宣传教育处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供销社的政策和业务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员的教育、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法制宣传和供销社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系统实际组织研讨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评审鉴定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编审发行《供销合作经济》和《供销社信息》。 (七)组织人事处(挂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牌子)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社管干部的培养、考核、招聘、任免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工资、人事调配和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深化劳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统战和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系统劳动工资、干部、党内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离运休人员政策;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搞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监察处(与纪委办事机构、审计处合署办公)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行政监察、党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纪党风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复查申诉案件和行政复议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事业编制为86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3名),离退休工作人员专项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会计师1名;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正副处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9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府发[1999]81号)精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编制内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