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970年),七里河区人。13岁下井背煤,直到解放。1953年在阿干镇煤矿参加工作。他家住矿井5里远的大煤山上,不管刮风下雨,天寒地冻,做到出满勤,干满点,不计时间、报酬,出色完成生产任务,从未发生过重伤事故。60年代,指导安全技术工作,坚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办事,跟班检查,一丝不苟,每当工作出现险情,总是在最前面操作处理。
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成绩,荣获全国煤炭战线安全生产标兵称号,先后4次出席省、市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多次当选为区、市、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8年,参加煤炭工业部召开的安全生产讲用会,其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国煤矿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