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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石化天价酒单
释义

2011年4月,有网民爆料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高档酒供私人支配。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 而相关知情人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曝光事件过后,中石化严密追查泄密人。

网络爆料

矛头直指总经理 购酒总金额达300多万元 2011年4月11日,天涯论坛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引起网民极大关注。网帖贴出了四张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其中一张“贵州增值税普通发票”显示:开票单位是“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抬头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日期是2010年9月3日,内容是“30年500毫升茅台30瓶,15年500毫升茅台60瓶,50年500毫升茅台30瓶,53度飞天500毫升茅台360瓶”,价税合计958320元, 除此之外,网帖还贴出文字材料,矛头直指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指其“今年中秋节前,指使手下用便利店非油品促销费,从2010年9月起,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所有酒都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使用,无人知道酒的去向。”

爆料人士称,“这些(指帖中下附的发票图片)都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去年中秋节购酒送礼的发票,大家可以看下数据。买一次酒都是好几十万啊!更令你想不到的是,这些都是一周内买的,实际购酒达到300多万元”。

相关回应

购酒与个人无关,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和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表示,这些酒的购买与鲁广余个人无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一部分,因为公司也存在“非油品”经营,并指中石化加油站的便利店为零售渠道。不过深究这批酒的相关数量等情况时,对方以不掌握数据为由没透露更多详情。

员工大多表示不知道公司高价购陈年茅台等高档酒用于“非油品经营”的事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我完全不相信这批酒是卖了。如果真是卖了,为什么连公司员工都买不到自己公司销售的酒?”

4月12日晚,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出示的一份书面回复只字未提“非油品经营项目”。声明中称:“我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的信息,目前已经组建调查组对此事件予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果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法严惩。”

质疑声音

当人们还在为天价酒单的真伪纠结时,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已经承认酒单属实。不过,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新闻发言人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换言之,这酒买来不是用来喝的,而是用来卖的。所谓“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反而糊涂了”。

一,这批天价酒到底是买来喝的,还是用来卖的?据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我完全不相信这批酒是卖了。如果真是卖了,为什么连公司员工都买不到自己公司销售的酒?”

可资佐证的是,一些员工表示没见过加油站便利店售卖这些高档酒。

二,这批天价酒是不是供总经理鲁广余用的?网帖的内容显示,这批酒被鲁广余私人占有、支配。如果不是鲁广余,谁有权力购买高达数百万的高档酒,这些酒到哪里去了?

三,这批天价酒是不是用于接待?知情人士称,2009年从贵州调来的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把茅台作为公司接待用酒的主打产品,此说法是否属实?

四,如果用于接待,都接待的是谁?公款吃喝,备受诟病,中央三令五申,严加禁止,并曾明文规定公务接待只能“四菜一汤”。

五,这数百万天价酒款是如何通过审批的?近年来,中央严控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约束,并致力于管住国企的钱袋子,试问,这批高档酒以何名义申请、又如何过关和报账的?

六,一旦查实,该如何处理?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给新华社记者的声明中称:“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果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法严惩。”请问如何严惩,可信度几何?最关键的是,自己调查自己,能调查出什么结果?

自证清白这一说法,广为人知,事实上,清白很难自证,原因很简单,自己调查自己,不可能事无巨细、和盘托出。任何人都不能担当自己的法官。

相关调查

加油站便利店没得卖 大半高档酒去向成谜

大量“天价酒”是否真用于“经营”?调查人员来到广州一家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发现店内销售的酒有五粮液和“神舟茅台”等酒品,但网上曝光发票显示的那些高档酒则不见踪影。销售员说,店里并不经营这些高档酒。 据公司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公司去年8月底和9月底确派专人到贵州取过网上曝光的那批酒。该人士透露,这绝对不属于公司正常“非油品”项目运营的一部分,因为“非油品”运营由公司非油品部的运输队专门负责。他表示,2009年从贵州调来的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把茅台作为公司接待用酒的主打产品,重要的接待都指定喝茅台。 在广州一家茅台酒专卖店看到,网帖所指中石化广东分公司采购的50年、30年、15年茅台的市面销售价格分别是人民币21999元、11999元、5999元。专卖店销售代理说,一般高档陈年茅台,消费者都会去专卖店买,加油站进高档陈年茅台销售的可能性很小。

社会评论

沸沸扬扬的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天价酒”事件被曝光之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开过三个会,会议主要有两个议题,一是严查“天价购酒”泄密人,查出后严惩;二是如何应对媒体,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准接受采访。

尽快弄清整个事件真相不可或缺。同样的道理,作为当事一方,反思、检讨和道歉至关重要,也应积极配合舆论监督甚至是上级调查部门的工作。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不仅没有反思,反而一边追查泄密“内鬼”,一边要求员工“闭嘴”,真是令人大跌眼镜。难不成“天价购酒”有理,泄密有错?

不管泄密也好,得罪人多惹来报复也罢,“泄密人”都没错。如果知道内幕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对当事一方而言,当然是再好不过,但却是不正常现象,一方面容易让犯错者逃脱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纵容行为,很可能导致犯更严重的错误。说白了,泄密值得鼓励和表扬,更值得保护。

常言道,“酒后吐真言”。看来,喝了天价酒的中石化是不善于吐真言的,甚至还走向了极端的方面。这边“八字还没一撇”,那边又“风起云涌”,这哪是应有的态度和做事风格?

“不自查铺张浪费的奢侈作风,却查所谓的内鬼,看来老百姓还要继续使用掺茅台酒的汽油了。”这是网友发出的感叹。具体而言,中石化“追查泄密人”也好,“防”记者也罢,都是错上加错的举动。

中石化“追查泄密人”,我们“追问”中石化:谁给了他们消费“天价酒”的权力?又有什么权力“追查泄密人”和“防”记者?

企业回应

4月14日 中石化集团已派出调查组赴广东就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

中石化集团已派出调查组于14日赴广东就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调查组在回应中说,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对所属广东石油分公司“天价酒”事件的评论和报道。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决定立即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对事件开展调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4月15日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因被停职

新华社“中国网事”15日下午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获悉,该公司15日下午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了中石化党组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4月20日 中石化董事长:全系统自查自纠 针对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20日表示,在调查组最后结论出来之前,立即在中石化全系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都要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对此,中石化集团14日也正式作出回应,称已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天价酒”事件,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

傅成玉20日在中石化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国有企业,中石化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中石化要反映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要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人民群众有权利对中石化提出要求,有权利对国有企业做得不好的地方提出批评。社会公众对中石化有意见、有看法,说明中石化的某些工作还没做好、部分责任还未尽到。违规购买高档酒的行为,不符合中石化倡导的艰苦奋斗精神和精细管理要求,中石化广大干部职工对此类现象也是明确反对、坚决抵制的。

傅成玉说,中石化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责任意识。要旗帜鲜明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任何人都不允许做出伤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事,任何领导干部都要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任何领导干部都不能违规违纪、破坏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积极疏导职工情绪和社会情绪。

傅成玉要求,中石化要加强内部管理,在全系统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举一反三,深刻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查工作不限领域、不限具体内容,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向总部汇报。

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的调查还在深入进行中,一旦作出结论,将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

调查结果

中国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在媒体曝光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4月14日,紧急召开党组会。由纪检组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油品销售事业部组成联合调查组,两次赴广东就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开展调查。

159万买了1176瓶高档酒

对于网上所说鲁广余挥霍公款达259万元,调查组副组长、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军说:“根据调查组的调查,鲁广余本次违规购买高档酒涉及金额为159万元。”

调查组调查证实,2010年9月,鲁广余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金额958,320元;从珠海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金额630,720元。两项合计1,589,040元。其中:

飞天茅台360瓶,单价579元;15年茅台60瓶,单价2999元;30年茅台30瓶,单价6999元;50年茅台30瓶,单价11999元。2002年玛歌24瓶,单价3200元;1996年拉菲12瓶,单价13860元;2003年拉菲12瓶,单价11380元;2000年拉菲副牌48瓶,单价3880元;巴隆480瓶,单价38元;389奔富120瓶,单价388元。

鲁广余购买高档酒是为“自己用”

关于鲁广余购买高档酒的目的,调查组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就是为了“自己用”。

何敏君说,中石化所属的销售公司可以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是用于经营的酒都是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然后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不会存放在中石化广东公司的办公楼里。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高档酒为何又被卖出?

调查组介绍,鲁广余于2010年9月购进高档酒。2010年10月,中国石化总部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检查发现问题后,责成鲁广余立即整改。鲁广余为应付整改,紧急回收资金,安排下属联系了广州天河某贸易部(以下简称某贸易部)和广州黄埔某商行(以下简称某商行)两个买家,并于10月20日以广州石油分公司的名义将部分高档酒销售发票开给上述两个买家,其中,4张红酒销售发票(数量59瓶,单价5327元,合计314,293元)、8张白酒销售发票(数量442瓶,单价1661元,合计734,162元)。10月21日和22日,上述两个买家将购买红酒的货款314,293元和购买白酒的货款734,162元分别汇入了广州石油的帐户。实际上这些酒并未销售给这两家,而是将部分茅台酒卖给了其他单位,红酒没有销售。

2010年11月,鲁广余找了两个熟人帮助联系了南京某混凝土公司、泉州某建材公司、山东某宾馆、南京某咨询公司、南京某信息公司等五个买家。

鲁广余将450瓶茅台酒以高于购进的价格卖给了上述5家单位,销售价格分别为:飞天茅台859元/瓶、15年茅台5780元/瓶、30年茅台9802元/瓶、50年茅台12285.25元/瓶。

5家单位购酒情况分别为:

(1)山东某宾馆购入飞天茅台144瓶、15年茅台12瓶。

(2)南京某咨询公司购入30年茅台12瓶。

(3)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公司和泉州某建材公司共购入飞天茅台30瓶、15年茅台30瓶、30年茅台12瓶、50年茅台24瓶。

(4)南京某信息公司购入飞天茅台186瓶。

经调取购销双方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及存根等有关资料证实,4家单位于2010年11月份、1家单位于2011年4月份分别将全部货款汇入某商行和某贸易部的帐户。

15瓶高档酒不知去向

鲁广余购进的高档酒,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部分被卖出,还有部分用于消费和仍存放在公司库房内。

经查,购进的茅台酒没有用于消费。购进的红酒中部分用于业务活动,其中:高档酒15瓶(2002年玛歌10瓶、2003年拉菲2瓶、2000年拉菲副牌3瓶)、低档酒598瓶(巴隆478瓶、389奔富12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31124元。

何敏君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被鲁广余用于消费的酒大部分是价格较低的红酒,数量较大,数额不大,还有15瓶高档红酒具体怎么用的,鲁广余没有说明,现在也没办法核实。

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67970元,其中: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499,520元,其中,2002年玛歌14瓶,1996年拉菲12瓶,2003年拉菲10瓶,2000年拉菲副牌45瓶,巴隆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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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3: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