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信息大学蓝海奖学金 |
释义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国信息大学决定自2011学年起设立“蓝海奖学金”,针对2011学年以后入学学生发放。 第二条 蓝海奖学金分为基础奖学金、勤学奖学金、优学奖学金、求实奖学金四项,分别针对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校学生发放,各项奖学金数额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学校以各年级学生总数为基数,评定10%的学生作为获奖者;与我校建立合作关系的中学(以下简称“合作校”)学生另行评定20%的学生作为获奖者。 第四条 学校对获得蓝海奖学金的学生实行专门管理,获奖学生应当对全校学生的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申请蓝海奖学金的条件第五条 申请蓝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爱友,道德品质优良; 4、努力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六条 申请各项奖学金的条件 1、基础奖学金 1)在规定时间入学;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能力测试成绩优秀(参加新生军训、获得所在合作校推荐、 专项知识或技能突出、具有文体特长者可以获得加分)。 2、勤学奖学金 1)学习刻苦努力; 2)课前预习认真、充分,效果明显; 3)高质量完成课程作业; 4)课程成绩优秀。 3、优学奖学金 1)学习自主性强,在预习时能够自行领会学习内容; 2)勤于思考,有独立见解,积极参与教学互动; 3)积极参与各类共同学习组织活动; 4)课程成绩优秀。 4、求实奖学金 1)毕业作品选题针对性强,能够尝试分析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积极收集、有效积累毕业作品选题的素材; 3)专业课学习与毕业作品选题结合紧密,学习效果明显。 第三章 蓝海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第七条 中国信息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蓝海奖学金获奖资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校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公布蓝海奖学金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蓝海奖学金用于缴纳学生本人学费。 第九条 获奖学生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可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信息大学。 中国信息大学 201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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