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
释义 | 介绍2010年10月10日,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有两个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 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下称报告),揭示了当前中国精神病医学中的混乱局面,以及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额缺陷,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从法律视角对精神病收治制度进行分析的民间报告。据该报告的牵头执笔人、深圳律师黄雪涛介绍,此报告还寄送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以期为正在进行中的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 “精神病与社会观察”的网站和博客目前已提供《报告》的全文下载。 缺陷10月10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两个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联合发布《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其中提出,当前我国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导致资源配置错位。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从法律视角对精神病收治制度进行分析的民间报告。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也就是说,每13个人中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 《报告》通过对真实案件、法律规范及新闻报道的分析发现,我国目前的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一方面,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他们被喻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威胁公共安全,常常酿成惨案。同时,这些患者本身的自由乃至生命安全也时常被侵害;另一方面,大量无病或无需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丧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该接受治疗的痛苦。 该报告的牵头执笔人、深圳律师黄雪涛表示,以上混乱局面主要由于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所致。《报告》中明确,精神病收治制度缺陷包括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等八项内容。 《报告》建议,通过一个渐进式的推进,为非自愿的精神病人提供一套有效的异议机制。短期而言,有民事法庭快速裁定和卫生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可供运行;长期而言,应该设立常规性的个案司法审核制度。 10月10日,报告发布单位表示,已将此报告寄送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为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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