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释义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VIDEO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VIA),成立于1988年9月2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唯一具有权威性的社团组织。 分会(电视机分会 专用部件分会 摄录编系统分会 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 数字家庭分会 视频监控系统分会) 专业委员会(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 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 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 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 等离子专业委员会 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 产业联盟(数字电影产业联盟 AVS产业联盟 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 数字接口产业联盟 立体视像产业联盟 数字家庭产业联盟) 工作组(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促进工作组 网络数字内容平台推进中心) 相关领域(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影像推广办公室 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 新媒体推广办公室 中国数字电视杂志社 北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秘书处简介(研究咨询部 行业发展部 综合管理部 会员工作部 交流培训部) 协会简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VIDEO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VIA),成立于1988年9月2日,其前身为1979年成立的全国电视机行业协会及相关专用部件协会。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从事视像行业及数字音视频领域(电视机和大屏幕投影等各种显示终端、数字家庭、机顶盒、摄录编设备、数字电影、高清存储、IPTV接收设备、音视频编解码、超宽带无线传输、专用部件、视频监控等)生产、研发、运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产业联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并合法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 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电子视像行业健康发展。 组织结构目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拥有六个分会:电视机分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摄录编系统分会、专用部件分会、数字家庭分会、视频监控系统分会。 为扩大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不同业务部门组成了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工作组;技术标准专业协调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协调委员会、国内市场专业协调委员会、国际市场专业协调委员会、等离子专业委员会、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促进工作组。同时,为了促进新技术与标准的产业化应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产业的上下游企业,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组成相关产业联盟,以推动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完善。目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成立了六个产业联盟:数字电影产业联盟、AVS产业联盟、数字接口产业联盟、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立体视像产业联盟、数字家庭产业联盟。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中国电子音视频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经2008年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现有理事56家,正副会长单位19家,正、副会长22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东生董事长任会长。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会运行和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白为民女士任秘书长。 主要职责1、负责电子视像行业和以音视频技术为基础的消费类电子产业的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承担政府授权和交办的有关行业管理职能; 2、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及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对行业信息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对视像行业的产品和技术进行推荐; 4、开展信息交流与国际合作、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和出版; 5、促进会员之间,行业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 6、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使在进出口贸易和技术引进等方面体现行业整体利益; 7、针对行业内技术、经济、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行业优势组织调研或攻关;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为行业及会员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等。 业务领域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不断规范行业行为。认真贯彻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相关政策,促进显示行业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环保,开拓市场,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在行业科学发展、提高行业运行质量等方面,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2、参与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前期论证。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与产品开发,组织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视像行业科学技术奖等创新成果等评审奖励工作。 3、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规范,组织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它标准的产品和企业,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4、组织收集、整理、分级发布国内外显示行业市场状况和经营管理、经济技术等信息。监测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开展专题研究。对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咨询服务。组织行业间技术、经济、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5、代表中国视像行业和组织国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与国际同业组织、境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保持与国际有关显示同业组织的联系,互通信息,进行协商对话,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6、开展视像行业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发布研究成果,承担有关咨询服务业务。参与拟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的相关工作,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提出咨询建议,向政府反映企业要求和争取政策支持。 7、组织有关业务培训,研究制订有关技能、职称评定标准与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视像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提高职工的专业和技术素质。 8、 编辑出版行业权威书刊,宣传行业正确导向和引导理性消费。 9、受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和委托,依法开展视像行业统计、调查、分析和上报等项工作。代表或协调企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工作,协调企业进口工作。 10、做好本会自身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接受会员和社会的委托,提供专项服务。 协会服务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唯一具有权威性的社团组织。协会在理事会下设多个职能部门,为会员单位、合作伙伴以及整个行业提供综合服务,旨在协调行业内部企业的关系,成为行业内部企业与外部联系的纽带,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协会的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培训研讨服务 充分利用培训机构和专家资源,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促进企业各个领域内的协调发展,并有效推动电子视像行业的整体发展。 信息资讯服务 通过自身数据库的建设及对电子视像行业的全面把握,编辑出版行业相关书刊;利用协会网站搜集国内外行业资讯,整合行业新闻,为企业提供第一手资料;通过书刊、网站等渠道,发布企业动态及产品供求信息,为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产品影响力提供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合作交流服务 协调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组织会员企业工作会议,定期举办各类大型论坛峰会和展览,从而发挥协会成员资源共享的优势,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相关行业的沟通与协作,扩大综合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在国内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协会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团体出国考察交流活动,帮助会员发展对外合作关系,使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找准自身定位并取得长足发展。 研究报告服务 为了给会员企业提供权威专业的行业资讯,填补当下企业对电子视像行业系统研究的不足,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与赛迪顾问合作推出了行业资讯研究报告。报告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行业资讯。 推广宣传服务 按照企业的需求,通过网络、书刊、论坛、展会等渠道举办各类活动,以此推广行业优秀产品,提升企业价值,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及扩大品牌企业的持续影响力。 分会电视机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电视机分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主要分会之一。电视机分会主要负责促进电视机行业的行业自律;并根据电视机行业发展的需求及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电视机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促进会员之间、行业之间的经济合作;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产业合力,推动中国电视机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行业及会员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会长:李东生(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秘书长:吴晓平 专用部件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专用部件分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主要分会之一,是一个以研发、生产、销售视像高频专用部件、关健件、核心技术件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会团体。目前,其主要会员单位以生产调谐器企业和回扫变压器企业为主。其中,调谐器会员单位的生产总量占全国调谐器生产总量的90%左右。专用部件分会下设一个秘书处,四个交流中心,即经济管理与数据交流中心、技术与信息交流中心、市场与价格协调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和三个专业委员会。 分会本着“积极、务实、创新、服务”的分会宗旨,团结全体会员单位和上下产业链单位,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加强行业管理和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数字电视标准和数字调谐器行业标准,加速数字化产品的规模生产及运用,加大对各会员单位的服务力度,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专用部件分会建设成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团体,使我们的分会真正成为会员单位之家,为推进中国视像产业的持续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会 长:俞文忠(无锡科尔华电子有限公司 总经理) 秘书长:吴永勇 摄录编系统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摄录编系统分会的前身是录像机分会(当前称录像机专业协会)。协会根据录像机行业的国情,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将原录像机分会变更为摄录编系统分会。民政部于2002年7月30日颁发了《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摄录编系统分会》的登记证书。分会对口管理的产品门类有:摄录一体机(DV)、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数字相机(DC)、监视器、编辑机、前期采集系统、后期制作系统、现场编辑系统、自动播出系统等。 2008年11月6日,摄录编系统分会在北京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会议,第三届分会正、副会长单位均以全票当选。正副会长及单位如下: 会长:倪子泓(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会长:张坚志(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会长:周以生(上海国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徐同勋 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业务归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凡在国内从事生产(制造)、研发、经营(销售、安装、维修)大屏幕数字拼接墙(平板、投影)、投影显示设备(前投、背投)、桌面计算机、微型投影机(含与移动多媒体电子产品相结合的投影产品)、立体投影产品等和关键配套件及材料以及相关产品(电子白板、视频投影仪、数字投影仪等)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大专院校,技术专家、学者可自愿参加。 分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全行业和各会员企业的权利与经济效益,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协商原则办事,面向大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不以营利为目的。 秘书长:赵汉鼎 数字家庭分会中国数字家庭分会是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批准成立并管理的中国唯一数字家庭产业联合权威组织。 分会由国内外从事网络、产品、技术、内容、服务和运营等数字家庭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自发组织的互利共同体,是围绕数字家庭产业链相关技术、产品、系统、解决方案、运营和服务,开展联合研发、推广应用、标准产业化、产业链建设等工作的行业性、非赢利性企业联盟。 中国数字家庭分会将致力于为中国数字家庭产业搭建一个开放的发展平台,从全产业发展的高度,汇聚宽带网络、家庭网以及 4C 融合等产业核心环节的重要企业,共同探讨构建数字家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模式,推动中国数字家庭的应用普及与市场拓展。 秘书长:陈晓东 视频监控系统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视频监控系统分会(以下简称分会),英文名称为CHINA VIDEO SURVEILLANCE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VSIA),成立于2007年5月23日,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分会是由积极推动视频监控行业产业发展,致力于视频监控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推广、服务的实体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 分会的宗旨:整合及协调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提升成员在视频监控行业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促进视频监控行业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推动视频监控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在中国及全球的应用,更好地服务广大用户。 分会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视频监控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研发、制造、推广或服务的实体成为会员。 联系人:张利利 专业委员会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章程,根据中国视像行业发展与市场运行的现状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由中国彩电骨干企业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 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彩电行业协调市场问题,规范彩电市场流通运作、协调厂商关系的一个互动沟通平台,是连接彩电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 国内市场协调委员会的宗旨:缔造和谐竞合关系,构建和谐商业环境,打造中国彩电民族产业链,发挥中国制造优势,增强中国彩电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率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民族产业。 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彩电骨干企业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 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自主制定彩电行业相关产品统一技术规范、积极参与并推动国家重大技术标准制定与产业化进程、与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一起协调国内市场彩电产品宣传的技术规范性、促进与相关国内外标准化组织及行业协会交流和沟通、加强行业内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目的是调动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提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的宗旨:通过参与、推动、制定国内外重大技术标准,加强协调交流与沟通,促进技术标准的产业推广与应用,提升整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推进整个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彩电骨干企业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 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联合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委员会自有专利联盟及其管理制度;推动专利联盟中的专利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所采纳;联合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委员会专利谈判机制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协调知识产权其它方面的事宜。 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的宗旨:加强知识产权的协调、整合中国电子视像行业专利资源、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以及保护委员会成员利益,从而实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彩电骨干企业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 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彩电行业协调国际市场问题,规范中国彩电制造企业国外市场运作的一个互动沟通平台,是中国彩电企业集体应对国际市场竞争、改善国际竞争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平台。 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的宗旨:缔造和谐竞合关系,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打造中国彩电民族产业链及国际市场声誉,发挥中国制造优势,率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民族产业。 等离子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等离子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由国内从事等离子电视技术开发、原材料生产、整机制造、市场销售的企业或其它有志于推动等离子行业发展的相关机构组成,成立于2006年9月。 等离子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推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公平产业环境,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制定,加强等离子产业链上下游的优化,促进组织产业链相关企业加强合作与协同,加大等离子产品宣传推广,倡导理性消费和公正舆论,创造有利产业生态环境。 等离子专业委员会将在协调产业与市场问题,规范流通运作和商业竞合,加强技术与标准建设,构建有利舆论环境的互动沟通平台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售后服务委员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12月,是联系电子视像产业生产、流通企业的产品售后服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 售后服务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加强我国电子视像产业的整机生产企业之间、整机生产企业与销售、维修企业、维修配件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促进电子视像产业的产品售后服务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完善产品整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人员培养教育,以及组织体系的建设,促进我国电子视像产业的健康发展。 产业联盟数字电影产业联盟数字电影产业联盟成立于2003年9月,旨在促进国产数字影院关键技术与系统设备的发展,联合国内的各类数字电影关键技术与系统设备的研究开发单位、系统设备供应单位、节目制作单位、市场运营单位,形成并壮大民族数字电影相关产业链;将联盟成员将各自在技术、用户、内容上的优势充分、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资源整合效应,为中国数字电影产业的发展与创新提供标准、技术、产品、方案和服务,有效扩大联盟成员在产业链上不同层次的市场份额并形成行业用户的规模化应用;探索、构建新时期中国产学研结合数字电影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联盟企业事业组织的优势资源互补,提高联盟成员在相关产品上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联盟成员自身发展及数字电影相关产业的繁荣,为传播先进的文化搭建技术领先、稳固可靠、适合国情的平台。 AVS产业联盟AVS产业联盟由国内十二家企业(单位)于2005年5月在北京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目的是尽快推动AVS的产业化进程,早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多厂家供货环境,为中国音视频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AVS产业联盟目标:致力于构建完备的数字音视频“技术→专利→标准→芯片与软件→整机与系统制造→数字媒体运营与文化产业”产业链,形成标准制定、技术快速进步和产业跨越发展的整体突破,实现数字音视频产业的整体崛起,形成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数字音视频企业群。 AVS产业联盟宗旨:整合及协调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提升成员在AVS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促进AVS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推动AVS产业链相关产品在中国及全球的应用,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 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隶属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由具有科技创新优势、核心芯片优势以及具有强大市场开拓优势的公司以及国内知名的MP3和MP4终端企业等二十多家企业于2005年11月组成,得到了中国唱片公司、EMI等正版内容商的积极支持。中国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下设技术推进、标准协调、产业推进等机构。 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的宗旨是:立足产业,通过对产业链的有效整合,有序、高效地推进我国便携多媒体技术、市场和产业的整体发展,不断地推进便携多媒体产业以及与产业相关的技术创新,维护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行业的整体优势,为行业的成员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 便携多媒体产业联盟主要任务是:在内容服务、网络服务、芯片供应和整机制造业等方面整体协调,共同推进。在发挥行业整体技术优势方面,联盟将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地处理好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国际交流和合作的关系,不断地提高行业企业自律,循序渐进地推进产业向前深层次发展。在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方面,联盟将集中行业的各方面优势,组织、介绍各类技术、产品推广活动以及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工作等。联盟将利用产业群体的优势,宣传、促进便携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立足自身产业,共同自律。联盟将依此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数字接口产业联盟数字接口产业联盟是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06年7月发起成立,由消费电子、整机制造商、内容服务商、芯片供应商和相关设计企业,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开放性产业发展平台。 数字接口产业联盟的宗旨是: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统一领导下,打造一个针对数字接口产业上下游和内容产业之间的沟通平台,通过对产业链的有效整合,有序、高效地推进我国的数字多媒体接口技术、市场和产业的整体发展,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行业的整体优势,从而为行业的成员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 数字接口产业联盟的主要任务是:整合行业资源,集中行业优势,整体协调,推进数字接口产业发展。通过不断加强内容商和设备商之间的协同与合作使产业做大做强。做好数字接口的技术规范,组织研发制定新的标准规范,为该产业的深层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自主创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联盟体系。 立体视像产业联盟立体视像产业联盟成立于2008年5月,致力于为立体视像产业搭建一个开放的发展平台,联盟将从全产业发展的高度,汇聚宽带网络、有线网络、无线网络以及4C融合等产业核心环节的重要企业,共同探讨构建立体视像的技术标准、产品方案、应用模式,推动立体视像的应用与市场拓展;同时,以契约关系为纽带,通过资源共享和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围绕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协同创新的利益共同体。立体视像产业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指导,接受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 数字家庭产业联盟数字家庭产业联盟(CHINA DIGITAL HOME INDUSTRY ASSOCIATION,简写为CDHIA)是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批准成立并管理的中国唯一数字家庭产业联合权威组织,成立于2008年10月。 联盟由国内外从事网络、产品、技术、内容、服务和运营等数字家庭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自发组织的互利共同体,是围绕数字家庭产业链相关技术、产品、系统、解决方案、运营和服务,开展联合研发、推广应用、标准产业化、产业链建设等工作的行业性、非赢利性企业联盟。 数字家庭联盟将致力于为中国数字家庭产业搭建一个开放的发展平台,从全产业发展的高度,汇聚宽带网络、家庭网以及 4C 融合等产业核心环节的重要企业,共同探讨构建数字家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模式,推动中国数字家庭的应用普及与市场拓展。 工作组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促进工作组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促进工作组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属的一个专业委员会性质的企业合作组织,成立于2008年11月。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海峡两岸彩电行业和液晶面板行业相关企业按照“自愿、平等、合作”原则发起成立,重点围绕投资、商务采供、产业链建设、技术研究、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以促进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的协同发展。 网络数字内容平台推进中心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网络数字内容平台推进中心(简称平台中心)正式成立于2010年6月,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三网融合”和网络电视的健康发展,集中产业力量,联合产业资源,大力推动网络数字内容平台项目的建设,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向平板化、数字化、网络化、低碳化的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会员。 平台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视像行业推进网络数字内容建设和4C融合进程的发展战略,承担智能TV开发研究、网络数字内容平台建设与推广相关工作,探索构建和谐健康4C融合进程的发展模式。 相关领域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彩电知识产权的高端服务企业,由中国十大著名彩电企业共同投资组建而成。 公司宗旨:解决中国彩电行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问题,建立中国的彩电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引导彩电企业掌握全面的彩电专利动态,为制定各项数字电视相关标准提供专利信息支持。 本公司人才济济,拥有知识产权专家、法律专家和彩电研发人才等,有国内外高级律师团队、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中心支撑作后盾。 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不但建立了国内先进的彩电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还建设国内第一个彩电专利池,向客户提供专业对口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2008年被深圳市科信局评定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确定为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知识产权联盟”会员。 数字影像推广办公室主要职责:致力于建立行业共享的数字影像以及数字传媒制作技术标准,并发展成为以产业标准为导向,系统培训为基础,网络传媒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主要业务范围有数字影像制作、数字艺术设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数字传媒类书籍出版等。 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的一个产业服务机构,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具体领导开展工作,主要承担服务于中国数字音视频产业链建设中的资本服务功能。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在TMT领域拥有无与伦比的深厚行业背景和产业人脉资源,聚集于中国市场、服务于中、美,乃至整个亚太区客户,提供企业理财、并购咨询、私募融资服务。 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创新机制、服务产业,通过市场化的广泛合作、专业化的深度服务,致力于打造中国数字音视频及新媒体创投行业最专业、最权威的服务平台。 数字音视频投融资办公室主要承担两个方面的职能:政策性资金支持项目和市场化资金支持项目。 联系人:唐斌 新媒体推广办公室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新媒体推广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10月,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发起,得到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机关的大力支持。秉承 “融合、创新、发展”的理念,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新媒体推广办公室会着眼于整个新媒体产业链,致力于新媒体领域的发展动向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交流平台,促进新媒体领域的跨行业发展。 联系人:黎军 中国数字电视杂志社《中国数字电视》(月刊,国内刊号CN11-5400/TN;国际刊号ISSN 1673-3304;邮发代号 80-483)于2004年6月由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CCW)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CVIA)联合推出。 本刊每期发行量8万份,发行范围覆盖产业界、运营界、投资界、高端个人用户和其它关注数字电视产业领域的人士。 《中国数字电视》全面覆盖网络运营、系统设备与解决方案、消费电子终端、内容与增值服务四大产业核心环节,横跨广电、家电、通信三大领域。 秉承融合之理念,《中国数字电视》以推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和市场健康、有序、高速发展为己任,整合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广电运营、电信运营和产业制造企业诸多资源,是中国数字音视频产业的代言人,是中国数字电视领域第一份“接轨世界、成长中国”的权威产业媒体。 联系人:包冉 北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A-View Consulting Co., Ltd.,缩写为AVC)成立于2007年10月,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倡导成立的专业营销咨询机构,承担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等离子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液晶产业联盟筹建办公室等职能,承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公报暨中国彩电行业研究“季度发布会。AVC以推动中国研究咨询产业为己任,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以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消费电子领域最优秀的研究咨询公司为发展目标。 AVC的业务范围包括零售监测、市场研究、营销咨询、产业咨询、会议服务等领域。主要服务于品牌制造企业、产业上游组件企业、渠道分销机构、政府部门、投资机构、产业联盟、运营机构、技术方案提供商、研究机构等。 AVC的运作模式是:依托消费电子、家电和互联网/IT行业的零售终端数据和行业统计数据,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并提供整体营销解决方案,从战略高度服务于整个产业链。 AVC价值观: 严谨精确,专业独立 快速响应, 以客为尊 以人为本、开拓创新 AVC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 AVC愿景:AVC的目标是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消费电子领域最优秀的研究咨询公司 AVC发展战略: AVC专注于消费电子、家电和网络调查行业,以专业的研究团队、高水准的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整体营销解决方案。 AVC到2012年将实现营业收入突破7000万元,并力争实现在中国创业板上市。 奥维营销咨询有限公司(AVC)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世茂大厦-盛兴嘉园2-1708 邮编:100022 总经理:喻亮星 秘书处简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协会运行和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白为民女士任秘书长,郝亚斌先生任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下设会员工作、研究咨询、行业发展、交流培训、综合管理等5个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研究咨询部主要职责:分析视像行业运行动态,开展视像行业技术、产品、市场、运营、投资、新企业与商业形态等方面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成果,承担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协助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参考。 联系人:孙新果 行业发展部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协会各委员会与各产业联盟相关工作。把握行业发展热点、分析市场运行状况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组织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标准的制定及应对行业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联系人:冯晓曦 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负责协会内部事务的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包括财务、出纳、人事、三险一金、福利、劳保、医疗、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进行以上方面的日常管理。 联系人:董秋红 会员工作部主要职责:负责协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出版发行《中国视像产业》、开发执行其它对会员有益的日常服务项目、与会员保持紧密沟通;了解会员动态;协助组织会员大会;负责会员数据库动态管理、会员证书的发放等事务;负责开展协会的统计工作。 联系人:文艳平 交流培训部主要职责:负责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网站“中国电子视像行业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内的研讨、交流活动;负责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课程,开展培训活动;负责策划、出版刊物,扩大协会对外影响力;负责开展实施海外交流、考察活动;负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等。 联系人:张利利 艾丽娅 协会活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链建设报告会全面展示和推介我国数字电视产品、技术、方案、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取得的积极成果;促进自主研发、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搭建对话与交流、合作平台,推进数字电视产业链建设。 中国音视频产业技术与应用趋势论坛中国音视频产业技术与应用趋势论坛作为中国及全球范围内数字音视频产业领域著名品牌活动。 重点关注音视频产业核心技术与新兴市场领域;全面把握国内外市场热点与发展方向;为企业搭建一个信息交流和商务合作的平台。以此促进音视频产业链建设,进而促进中国音视频产业的全面发展。 中国数字电视年度盛典为 推广普及数字电视,搭建权威、公正、共赢的平台;倡导产业和谐发展,创造健康竞争环境,务实推进数字电视进程,引领中国消费者数字生活时尚;中国电子视像 行业协会每年四月召开“中国数字电视年度盛典”,揭晓并颁布行业内唯一专业性权威大奖??中国数字电视年度大奖。年度盛典的高规格;权威性;专业性;鲜明 的消费指导意义;对行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以开放、融合、务实、理性为指导思想,通过运营界与产业界直接对话,直面当前现实问题,积极探求产业发展道路,展开一场智慧的交锋。内容涵盖产业规划;技术与成功应用;终端设备与消费电子;内容与运营的合作创新;增值业务与投资机会等几大主题。 中国彩电行业研究季度发布会中 国彩电行业研究季度发布会以数据权威、全面,研究客观、深入,内容专业、精炼为特点,及时传达产业最新信息,发布行业发展趋势,主要分为行业形式发布、市 场动态追踪、热点专题研讨、季度排行榜与点评、研究成果推荐的几部分内容,全面解析彩电行业,为企业、行业、市场服务。 专业委员会与七项共识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的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国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国内市场协调专业委员会。协会的专业委员会是于 2005年5月28日,在协会年会上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海尔、上广电、厦华、熊猫等国内领先的9家彩电企业最高负责人共同发起组织的,并最终通过大会宣言的形式达成了7项共识,正式启动此四个专业委员会。 七项共识的主要内容 一、各彩电企业共同努力,构建中国彩电产业和谐、共赢、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环境,提升中国彩电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把中国彩电产业做大做强。 二、充分发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通过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务实工作,建立各彩电企业间平等对话、沟通、协调机制,并吸引更多的企业融入这一机制。 三、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并推动国内外重大技术标准的制定,促进新技术的标准化和产业化。 四、协商解决共性的专利问题,组建中国彩电专利池,通过互利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国彩电技术资源,建立中国彩电产业知识产权的完整体系。 五、构建中国彩电企业国际化市场协调平台,共享海外市场信息;共同开发国际市场。加强中国彩电企业海外合作,整合各企业海外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加强与配套的国内金融、物流、商业流通企业的合作,共同成长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群,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整体实力。 六、借鉴国际通行的市场运作规则,规范国内彩电市场运作;积极谋求与不同业态的企业协调运作,建立工商之间的良性互动沟通平台,共同就影响消费者和厂商利益的主要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厂商合作关系,维护中国彩电产业的整体利益。 七、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在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向消费者提供质量过硬、性能优越的彩电产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繁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共同打造中国彩电行业整体的诚信形象。 会长寄语中国电子视像行业网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专业网站,为协会成员提供了一个行业政策、行业动态、行业发展研究的交流互动平台。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在近二十年的发展中,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 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们面临着许多新课题,要有新的理念,对行业出现的新热点和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冷静判断。 现在整个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增长速度放慢;市场竞争加剧、产业利润率下降、行业处于无利或微利状态;高端产品成为热点,技术难度加大;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严重影响产品出口。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借助于视像行业网这个信息交流平台,加强行业内各企业的交流,及时反映企业意见和传达政府的产业政策,加强行业引导;在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产品认证、技术创新等多方面发挥作用;同时有效组织对外反倾销应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预警机制。 我们要在深入分析产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产业面临的形势和今后发展趋势,抓住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和国际化的大好机遇,加快视像行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以保持视像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VIDEO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VIA)。 第二条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本章程以下简称协会),是全国电子视像产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经政府批准并合法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全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监督管理,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五条 协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根据现代经济技术发展的特点,本着增强行业知识经济观念,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能力,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高市场经济素质,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并善于用来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全球化机制的建立的精神,结合行业的实际,确定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行业管理: 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任务;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及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行规行约,实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之间,本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在进出口贸易和技术引进等方面形成统一立场;针对行业内技术、经济、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行业优势组织调研或攻关。 (二)信息交流: 开展对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政府报告本行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并协助政府做好有关工作。组织行业内技术、经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交流。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发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 (四)开展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书刊编辑等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从事电子视像产品(包括整机、元器件、原材料)生产研究的企事业、质量监督检验所、大专院校、经营单位和个人,承认本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协会常设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理事会讨论; (三)理事会通过后,授权常设机构发出入会通知书并发给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代表原则上由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担任。法人代表如有变动,必须及时书面告知协会总部。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四)有权向协会要求提供帮助; (五)有权向协会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 (六)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和行规行约; (二)按规定及时报送技术、经济情报和数据资料; (三)维护行业利益,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向会员企业介绍自己的经验并提供帮助; (四)积极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按规定向总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凡一年不缴纳会费、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协会劝告无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其采取暂停活动、劝其退会、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交回会员证书。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对有意促进我国电子视像行业发展的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外籍学者,可聘请为本协会的名誉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不得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分会从会员单位的代表中民主协商产生。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的办法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根据行业形势讨论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章程;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 (五)审议批准行规和行约;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其它须经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人选从会员代表中协商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任职期内如有变动,由该理事所在单位另行补充一名,接替理事工作,并报理事会备案。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和报告; (四)制定协会工作纲要,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批准会员的奖励和惩戒; (六)审议批准协会机构的设置和变动,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负责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八)对外代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九)决定协会的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执行理事会的有关职责,对理事会负责。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专务理事(秘书长)组成。协会正、副会长,各分会会长为常务理事,协会秘书长为专务理事。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人选从理事中协商提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会长任职期间,如遇工作调动,自行免去职务,从副会长中另行协商产生。 第十八条 协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聘任,聘任后为协会理事。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协会常设机构(协会总部)是理事会的工作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 协会法人代表可由会长或秘书长担任,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 协会可聘请行业内有名望、热心于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第二十二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分支工作机构,各分支机构主任列席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协会按专业划分若干分会。 分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分会理事若干名,组成分会理事会。分会理事人选从分会会员代表中协商提出,由分会会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分会正、副会长人选,从分会理事会成员中协商提出,由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分会理事任职期间如遇工作变动,自行免去职务,由所在单位另行补任一名并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会的会址设在分会会长所在单位。分会应贯彻协会理事会的决议,在协会总部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分会的会员大会的职责: (一)讨论和决定分会的年度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和产销衔接; (三)讨论和决定分会内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建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在理事会领导下的行业专业性组织。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第二十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按要求,确定与协会有关工作机构相对应的兼职联络员,以便加强联系开展工作。 第五章 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 (一)会员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会费,总会统一收取会费,根据分会的工作需要下拨; (二)协会举办的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企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各种经费来源手续要齐全正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手续要齐全正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包括会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协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大会通过后须在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二ΟΟ三年九月二十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员大会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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