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经国务院、中宣部、广电总局、财政部等主管部门批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12月9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韩三平、韩晓黎、江平、乐可锡、傅若清、付国昌、陈飞、雷振宇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焦宏奋、刘小恒、史岩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跃军、陈静华共同组成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韩三平为董事长,韩晓黎为副董事长。
聘任韩晓黎为总经理,乐可锡、傅若清、付国昌、陈飞为副总经理,赵海城为总经理助理。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焦宏奋为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