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高校和中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各级党组织成为育人成才、创新创业的先锋,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为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紧扣中心,推动发展。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教育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融入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水平的生动实践,融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生动实践,努力加快全省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2.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进一步落实“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科学理念,关心师生成长,关怀党员发展,关注群众诉求,不断提高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内在动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年、庆祝建党90周年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能力水平,以服务提升工作层次,以服务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4.开放民主,注重实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取信于民,切实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目标1.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的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努力做到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深入基层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关爱党员增强活力,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明显提高。 2.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的服务领域、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创新,进一步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师生群众、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的工作体系。 3.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学校发展的能力、教书育人和创新创业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发挥。 4.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夯实,广大师生群众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努力,到2012年,在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培育一批育人成才、创新创业,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工党员和一大批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30个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省级示范点,各县(市、区)创建若干个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点;表彰10名“育人模范”教工党员、10名“成才模范”学生党员。 二、活动主要内容和步骤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从教育系统特点和实际出发,“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重点做好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三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学校发展。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教育引导和发动全体党员,解放思想,分析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普通中小学校要着力突出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中职学校要着力突出基础能力打造,高校要着力突出学科专业建设。要以创先争优,推动教育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和谐发展。 二是服务社会进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努力在追求服务社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尤其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智力、科技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各高校要大力推进产学研,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以多种形式动员和组织师生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中职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和面向中小企业的职工培训。 三是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为师生服务的意识,通过完善服务工作网络,健全服务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工作,同时对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心理有障碍的师生提供切实的帮扶。要重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党员的荣誉感、归宿感、责任感。 根据中央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历时两年半时间。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6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通过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三、工作主要举措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这一重点,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年、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活动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重点抓好预备党员、教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层面的教育培训,通过落实党员集中轮训、领导干部讲党课、实践锻炼、党员个人自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不断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 2.优化基层组织设置,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奠定基础。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和党员个人发展的原则,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形成网络严密、功能健全的组织体系。高校教工党支部要设在学科、研究所、实验室、系等教学科研服务一线部门,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或班级设置,高职高专学生党支部按专业或年级设置。中职和中小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工作进学生公寓、进学生社团,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和影响“全覆盖”。进一步做好民办中小学校的党建工作,到2012年,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全部建立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3.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能力。认真借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创新经验,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党员联系师生群众、领导干部联系点、蹲点调研、生情日记以及民主恳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民意定期研判机制,针对基层师生反映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校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为师生服务办事机制,积极推行党员服务热线、党员志愿者服务、设岗定责等做法,把专业服务和网格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为广大师生群众提供全覆盖、更便捷的动态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关心师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特别要关心支持教师党员的专业发展和学生党员的成长成才。 4.积极创造工作条件,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搭建平台。加大师生“党员之家”、党员活动室、服务团队等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积极开展各类服务。坚持并完善党员谈心交心、访困问暖、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制度,总结、推广师生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示范区等做法,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在高校教工党员中定期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在中职和中小学教工党员中定期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努力使服务活动常态化。 5.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重视并抓好高校二级学院(系)及以下党组织负责人和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创新选拔方式,努力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师生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工作激励和政策保障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把精力集中到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热心为师生群众服务上来。实施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制度,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 为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创先争优取得实效,在全省高校系统组织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一是在教职工党员中组织开展“关爱学生、助推发展”行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凝聚到培养学生、促进学校发展上来,自觉提高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通过建立健全党员导师制、教工党员“三联系”制度等,使每一名教师党员联系1个学生班级、1个学生寝室和1名以上困难学生,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就业创业等提供更多的热心关怀和悉心帮助,在高校强化全员育人的浓厚氛围。 二是在学生党员中组织开展“求真知、强责任、作奉献”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服务社会,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设岗定责以及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1+1”活动等,使每1名大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者服务,不断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掌握过硬的本领,努力为社会争做贡献。 三是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开展“三化四有”创建行动。以“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人性化服务”为总抓手,按照有一个健全的服务网络、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每两年有一次主题鲜明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有满足党建需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的要求,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推进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校院(系)两级党校和“党员之家”等,整体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也要联系中职和中小学校实际,结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符合学校特色、符合党员特点的载体活动,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组织领导1.落实领导指导责任。按照“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委厅领导联系点等制度,加强对高校开展活动的领导和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履行好领导指导职责。各高校、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党组织“一把手”的责任,精心谋划、组织开展好本校的创先争优活动。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都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6月中旬前后全面完成活动动员和启动工作,并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个人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各级党组织要为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经费等保障。 2.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各自的活动重点。高校党组织要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服务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增强基础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能力。普通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育人模式改革、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都要于暑期放假前研究提出自身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公布,听取师生意见。建立活动检查制度,各学校领导要每季度研究一次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适时组织检查。省委教育工委将于今年8月、明年3月以适当方式对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制度。各学校以及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所属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还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多形式的评议。 4.组织评比表彰和宣传引导。今年“七一”前夕,省委教育工委将评选表彰一批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夕,将对教育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专项评比表彰。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运用校内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和成功做法,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典型,要以巡回演讲、事迹报告会、专题报道等形式予以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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